义安省加强对外籍劳工的管理
(Baonghean.vn)- 为落实2019年《劳动法》和政府法令的规定,2023年10月12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8610/UBND号文件,关于加强对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工人的管理解决方案。
因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部门、各部门、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向各机关、单位和企业宣传和传播关于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法律规定。外籍工人和第70/2023/ND-CP号议定;同时,继续有效落实省委2023年2月13日第154-KH/TU号计划中的任务和措施,以落实秘书处2021年9月9日第09-CT/TW号关于吸引、管理和有效使用越南外国劳工的指示。

具体来说,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劳动荣军社会部负责主持并协调省警察局、外交部、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各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单位加强对在义安省雇用外国劳工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为该省的外国组织和个人招收和管理越南劳工的管理和支持;同时,指导雇用外国劳工的程序和报告,评估和批准雇用外国劳工的职位;核发、重新核发和延长外国劳工工作许可证;吊销外国劳工工作许可证等。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主持并配合各部门、行业、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县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单位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审议、修改和补充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5月15日第24/2018/QD-UBND号决定,内容如下:对外劳务管理协调条例在义安省工作符合管理和使用在义安省工作的外国劳工的实际情况。
省人民委员会还责成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劳动荣军社会部、各厅、直辖市、地方及有关机关、单位宣传、普及关于在义安省经济区、工业园区企业使用外国劳工的法律规定和第70/2023/ND-CP号议定。
自2023年9月18日起,根据第70/2023/ND-CP号法令,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停止接收关于使用外国劳工必要性的报告,停止批准使用外国劳工的职位;停止签发、换发、延长和吊销外国人工作许可;确认在经济区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外国人不受外国劳工工作许可的约束。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修改补充关于公布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劳动就业领域行政程序清单的决定。
对于省公安机关,省人民委员会责成主管部门配合各部门、地方、相关机关、单位严格管理外国人,彻底防止外国人非法进入越南到义安省从事不正当工作;检查单位和企业使用外国劳工的情况,及时发现没有工作许可证入境的外国劳工,或在未获得工作许可证的地点、机关、组织、单位、企业工作的外国劳工,以及以不正当目的和程序工作的外国劳工;指导机关、单位、企业按规定办理外国劳工签证、暂住登记;负责核发、修改、补充和取消越南向外国劳工颁发的具有出境、入境、居留等价值的证件。

该地区县级人民委员会要加强对驻该地区机关、单位、企业管理和使用外籍劳工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监测、掌握各单位、企业在执行外籍劳工法律政策、派遣外籍劳工来越南工作的有关手续和文件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要求该地区机关、单位、企业按照现行法律,妥善执行关于管理和使用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工以及为在越南工作的外国组织和个人招收和管理越南劳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