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加强新颁布法律、决议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德勇 DNUM_BDZACZCACD 15:28

(Baonghean.vn)- 义安省法律教育和传播协调委员会要求省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和组织加强对国会通过的新法律和决议的传播。

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开幕式全景。摄影:Quang Khanh

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国会通过了6项法律和13项决议。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二次特别会议上,国会通过了1项法律和3项决议。基于第十五届国会在上述会议上通过的法律和决议,乂安省法制教育宣传协调委员会(PBGDPL)谨向各省各部门、行业、组织提出以下要求:

- 在电子信息门户/页面和其他适当形式上发布和更新管理范围内通过的法律文件和决议全文,以便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人和人民在需要时可以轻松获取、利用和使用。

——组织编写培训文件和法律宣传材料;及时向省级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和直接执行法律文件的组织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法制报告员进行宣传和深入培训,培养他们掌握法律文件的内容和精神;在审查和解决公民案件过程中,根据公民的要求,解释并提供与所解决案件直接相关的法律文件的全部条款或指导在国家法律文件数据库中进行查找和查阅。

- 指导、指导并确定适合各对象、各地区的法律文件传播内容和形式;编写、张贴并广泛散发法律文件内容传播材料。同时,指导、指导加强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所管理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注重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落实(开展网络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开展网上法律咨询、开展网上法律对话、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编制和发布法律问答等);安排资源,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教育和传播协调委员会建议省级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行业、工会和区人民委员会:

在职责任务范围内和实际工作中,注重引导、指导和积极组织开展符合社会需要、因地制宜、有重点、有重点的有关法律的宣传、介绍和沟通工作;要求所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自觉学法、 ...

信息通信部根据本批示要求,指导、指导新闻机构、报刊、基层广播电台加强信息通信内容传播。

文化体育部、信息传媒部、卫生部、越南国家银行、乂安省分行、省监察局、内务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以及相关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宣传和传播本批示中法律、决议的内容。

乂安省电视台、法律报、乂安报及各新闻机构增加时间,在报纸、电台的专门版面和专栏整合宣传,广泛、定期发布新的法律文件,让大家知晓并贯彻执行。

教育培训局、劳动荣军社会局、各部门、各组织、地方配合司法部门检查、指导、引导学校、教育机构开展法律教学与学习,确保遵守新法律规定。

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局、省军区、省边防部队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要发出指示,组织在全系统和管理范围内深入开展培训、宣传、普及和介绍有关法律文件的内容和精神;指导和要求所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公职过程中自觉学习、遵守和执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参加对人民的普法教育。

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社会政治组织、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应当向其会员、本组织成员发出指示、指导,组织传播、宣传、普及和介绍有关法律文件,参与向人民宣传、普及法律;积极动员会员、工会会员和人民群众自觉学法、学法、守法、遵守法律,参与检查监督法律的实施。

省级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行业、各群众团体、各区人民委员会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普及法律文件内容,组织宣传、培训,培养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宣传员队伍,指导​​、监督、组织落实,确保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实质内容,督促、检查法律文件的执行情况。

以上是关于宣传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新法律的指导意见。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各省级机关、部门、行业、组织、县级人民委员会抓紧落实,并汇总2023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成果,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司法部汇报,以便汇总后向省级人民委员会和司法部汇报。

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和问题,请向司法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司)反映,以便及时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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