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重点在6月25日前解决交通项目问题
6月11日下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敦促推进国道7号公路0公里至36公里段改造升级工程及溪泰至南干段暴雨洪涝灾害滑坡治理工程的实施进度,清除工程中的困难和障碍;推进国道46号公路荣至南丹段改造扩建工程的实施进度,解决相关请愿投诉,并拨付国道1A段场地清理补偿金。

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同志主持了会议。
出席此次活动的有省委内务委员会、省委检查委员会、省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省公安厅领导以及建设、财政、农业和环境等部门的领导。奠州县、琼柳县、黄梅镇和荣市的代表也出席了活动。
场地清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为实施7号国道0公里至36公里路段的翻新和升级工程,并处理溪泰至南坎路段因暴雨和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地方政府已移交约54313/55405公里(达到98%)的场地。 包括左转和右转路线。截至目前,承包商已接洽建设54229公里,剩余1092公里/79个地块待建。 占1.97%。

其中,奠洲县已移交约18,219/18,608公里 (已完成98%),仍卡在389米处,对应37个地块 在奠吉乡、奠福乡和奠城镇,该项目尚未收回和移交。安城县已移交约27,071/27,774平方公里。 (已完成97.47%),仍有703米/42户家庭面临困境。
土地移交延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居民要求就位于7号国道尽头、超出已划定土地边界范围的土地面积进行补偿。此外,一些住户存在土地纠纷,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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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不认同国家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补偿和扶持计划;一些家庭要求对未纳入项目实施土地清理测量范围的区域进行补偿。
此外,一些家庭未经授权,没有土地分配记录,也没有分配时地块的大小,就被乡人民委员会出售了土地。但这些家庭表示,出售的土地就在7号国道旁边。
关于46号国道荣市至南丹段的改造扩建项目,目前补偿和场地清理计划已获批准,款项已支付,10.7公里长的场地已清理完毕。 已完成56%,剩余4.7公里路段穿过住宅用地和与住宅用地相连的花园用地,涉及542户人家。。

关于这个项目,除了农业用地之外,对于居民用地,目前受影响的住户主要居住在46号国道两侧,并在那里进行商业活动,因此场地清理、恢复和安置组织工作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此外,土地法的修改导致了政策的调整;另一方面,部分内容在实施前需要咨询省人民委员会,这延长了实施时间。另外,该项目在补偿水平、园林池塘用地支持、住宅用地价格减去园林用地价格差额的支持、土地资产补偿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于1A国道场地清理请愿、投诉的解决以及补偿金的拨付,截至5月30日,已批准的总预算为661540亿越南盾,其中已支付634330亿越南盾。 2025 年需要批准支付的总预算为 579306 亿越南盾。
重点解决2025年6月的问题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先生要求奠州县和安城县继续集中精力进行宣传和动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补偿、扶持和安置政策;尽快完成相关文件和程序,以便尽快将工地移交给建筑承包商。

对于一些不符合补偿条件或土地按测量不影响项目、在没有道路的土地上非法建设、或已出具审批决定以确保合法程序的家庭,区人民委员会组织了多次对话会议、宣传动员,但仍然不同意移交场地,要求在6月25日之前按照规定组织施工保护或强制收回土地。
省人民委员会领导还要求第四工程管理委员会积极主动地与各地、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搬迁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等相关工作。

同时,与当地定期交流和更新有关工作量、困难和问题的详细信息,并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和建设厅的要求,汇总定期和临时报告,以便进行监督、报告、提出建议和及时考虑和指导。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第四工程管理委员会重点指导承包商调集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加快已移交部分的建设进度,避免再次侵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交通安全、环境卫生,并恢复灌溉系统服务于人民生产。

关于处理1A国道沿线地方政府请愿、投诉和场地清理补偿金发放事宜,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要求各区继续集中精力审查和彻底处理6月25日之前指出的问题。
黄富贤同志建议各地继续组织与住户的对话,审查并支付已批准付款的案件;审查并确定已购买和出售用于付款的地块的正确土地所有者。
与此同时,各地审查付款和场地清理记录,并根据每个主题进行具体分类,以便制定计划将其存储并移交给新政府。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指示审查小组处理投诉和举报;协调和支持地方处理投诉和举报。
此外,地方和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在完成区级活动后,审查并制定处理已批准的补偿和场地清理费用的计划,实施两级地方政府制度。

关于46号国道改造扩建工程的实施,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有关单位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协调,重点指导清点和最终核算工作;加快未受住宅用地及与住宅用地相关的花园用地影响的住户的付款登记工作;督促和指示负责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的单位按规定开展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区的建设进度,完成住户土地分配。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根据其职能和任务,积极协调,及时指导地方或者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以解决项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