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成立了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由省委书记担任主任,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担任常务副主任,省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
乂安省委书记刚刚签署并发布了关于成立乂安省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和 06 项目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据此,义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决定,在合并省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省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和06项目组的基础上,成立义安省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和06项目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由省委书记担任主任,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担任常务副主任,省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
省委常委、各厅局、处长等同志为委员。
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力:
指导、指导省委、省常委会领导、落实全省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06项目等方面的突破任务和措施。
研究并向省委常委会提出建议:审查决定有关机制、政策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督促落实;严肃处理拖延、阻挠或不落实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和06项目等任务和措施的各级党委、机关领导、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定期、突发地落实信息和报告制度。同时,按照省委执行委员会和省委常委会的要求,完成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行政改革和06项目等其他任务。
指导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
指导委员会决定成立指导委员会支持小组。
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定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各委员的具体工作由指导委员会主任负责分配。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兼职制,并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指导委员会主任使用省委印章;常务副主任使用省人民委员会印章;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使用所属机关、单位印章执行被交付的任务。
省委办公室为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科技厅为落实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突破内容的常设机构;内政部为落实行政改革内容的常设机构;省警察局为落实06项目内容的常设机构。
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省财政预算保障。省委办公室及各领域常设机构将与财政部协调,依法提供建议并运用预算。指导委员会成员将利用本机构的人力资源和资源,完成指导委员会交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