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义安省又一家矿业企业被征收逾10亿越南盾的附加税费
(Baonghean.vn)——《义安报》的一位私人消息人士称,另一家在 Quy Hop 区从事矿产行业的企业被征收了数十亿越南盾的资源税和环境费……
消息人士称,该业务税收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申报企业是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省人民委员会根据第3892/QD-UBND号决定成立的跨学科检查组发现,该企业“错误地”申报了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
“继同田股份公司之后,这是综合督察组检查发现的第二家被责令停征税费的矿业企业……”——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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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义安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区。图片来源:PVPL集团 |
进一步核实发现,经3892综合小组检查,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被多征收资源税10.46亿越南盾(2020年多征收7.769亿越南盾,2021年前9个月多征收2.7亿越南盾)。环保费被多征收0.87亿越南盾(2020年多征收1100万越南盾,2021年前9个月多征收7600万越南盾)。
此外,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还因违反2015年《劳动安全卫生法》第22条,被处以行政罚款。
征收资源税的原因,是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少申报应税产量;征收环保费的原因,是未申报采掘、排放的土石方应税产量,少申报应税矿产品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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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的车辆在矿场入口处等待装载货物。图片来源:PVPL集团 |
中原义安矿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5日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矿产开采许可证,编号为3045/GP-BTNMT。该矿位于归合县周强乡通南和通鹤两地。2020年,该公司接受了税务部门的检查,以确认其2019年的税法合规性。
2021年10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成立一个跨学科代表团检查企业矿产活动遵守法律情况和县级人民委员会在全省(12家矿产企业和Quy Hop、Nghia Dan、Tan Ky、Nam Dan)4个县级人民委员会对矿产进行国家管理的职责的第3892/QD-UBND号决定。
关于综合督查组活动,2021年底,乂安电子报刊登了《围绕矿业企业被征收附加税案件》一文,报道了同田股份公司(Quy Hop)被征收附加资源税和环境保护费共计12.27亿越盾以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