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继续执行政治局关于购买和使用党报杂志的第11-CT/TW号指示
2025年7月21日,义安省委常委副书记黄义孝同志代表义安省委常委签署并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政治局第11-CT/TW号指示的正式通告。
因此,为贯彻落实1996年12月28日政治局(第八届)第11-CT/TW号指示、2012年8月25日书记处(第十一届)第29-KL/TW号结论、2020年4月6日书记处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第11-CT/TW号指示的第173-TB/TW号通知、2001年6月21日省委常委关于购买和使用党刊杂志的第03-CT/TU号指示,义安省近年来出台并实施了多项支持购买和使用党刊杂志的政策,日益更好地满足了干部和党员获取信息的需要,有助于加强党对全社会的领导和方向,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的过程中形成团结一致、高度共识。为进一步提高二级地方政府机关运作后党报杂志的购买和阅读数量和质量,省委常委会要求:
1.继续宣传和提高在新形势下购买、阅读和关注党的报刊杂志的作用和重要性;各党支部和基层党委继续认真购买和使用党的报刊杂志,数量稳定,避免中断;确保各党支部按规定有《人民报》、义安报社印刷的报纸以及广播电视;各基层党委至少有一份共产党杂志。

2.省委办公室与有关单位协调,研究并发布有关使用资金购买党报杂志的文件、指示和详细规定,以确保数量充足、目标受众正确、用途正确。
3. 省委宣传群众动员委员会应当主持和协调省委办公厅、财政厅、文化体育旅游厅和有关部门,加强对2020年4月6日书记处第173-TB/TW号通知、1996年12月28日第八届政治局第11-CT/TW号指示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密切检查监督各级购买党刊杂志经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规定、用于正当用途。每年定期(12月25日前)向省委宣传群众动员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由省委汇总后报省委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