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召开会议,审查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情绪的工作。
11月13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回顾十三大期间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评价取得的成果,指出存在的局限性和原因,提出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主持会议。省委常务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何黎玉同志共同主持会议。
中央内务委员会副主任邓文勇同志出席了会议。省委常委同志、省委执行委员会同志以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行业和地方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将反腐败、防浪费、防不良行为工作确定为各级、各部门、各地方政治任务落实的关键和常规任务。省委常务委员会重点领导和指导及时、全面、有效地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反腐败、防浪费、防不良行为工作的法律法规。强化领导责任意识,严惩违法官员,坚决整顿道德败坏、有不良倾向者。

检察机关加快了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省反贪污、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各项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秉持“无禁区,无例外”的精神,及时发现和处理了许多重大案件。
接待公民、接收、处理、解决请愿、投诉、举报、检查和审查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执行。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工作,严格把控政治、法律和专业要求。

负责预防和打击地方腐败、浪费和不良风气的机构组织结构得到持续巩固和完善。各职能部门发现并向省委常委和省指导委员会提供建议,以监督和指导处理许多引起公众关注的复杂案件和事件。越南祖国阵线在各级社会政治组织中的监督和社会批评作用得到加强。

在党的十三大期间,全省全面开展了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斗争,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在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意识和行动上产生了明显而积极的改变,为维护政治稳定、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中央内务委员会副主任邓文勇同志在会议上发言,高度赞扬了义安省的努力和成就。同时,他要求义安省…… 继续重视领导和指导发现和及时、严格处理贪污、浪费、消极案件和不良行为,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有案,必须查明真相;尽可能积极、迅速、明确地处理;有犯罪迹象,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究程度,必须按照党、国家、组织的规定严格惩戒;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会议结束时,省委常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同志强调,要继续把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的政治任务,与党的建设和整顿、巩固政治体制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
为切实做好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不良风气的工作,省委常委要求省委常委、各部门、各支部、各地方领导集中精力,带头、指导及时、同步、有效地落实中央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不良风气的各项决议、指示和规定,在全党上下形成统一的认识和行动。

加强干部和党员,特别是党委、机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领导的责任担当;及时纠正和严厉处理在其负责的领域和区域内出现领导不力、指挥松懈或者贪污、浪费、消极等现象的情况。
定期检讨和完善机制和政策,克服容易导致腐败、浪费和负面影响的漏洞和不足;同时加强检查、监督和监测,确保及时、严格地发现和处理问题,不设禁区,不设例外。
指导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人民和新闻界的监督作用;把这视为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情绪的重要动力和力量。

加强省内各部门,特别是内务部门,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不良风气方面的核心作用。强化对各部门、单位和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和检查。积极与监察、审计、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部门密切配合,提高腐败、浪费和不良风气的发现和处理效率;指导和督促重大复杂案件和公共事件的最终处理,防止案件拖延或停滞不前。
继续推进行政改革,精简机构,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素质,尤其是在容易滋生腐败、浪费和消极情绪的领域。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构建共享数据库、互联互通,为管理和运营的公开透明做出贡献。
加强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新闻界和人民的监督作用;建立鼓励和保护举报人和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行为者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