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对100%渔港和停泊渔船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Baonghean.vn)- 面对义安省各省渔船安全隐患及连续发生火灾的情况,7 月底,5 艘渔船在 Lach Quen 港(琼琉)发生火灾,该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对本地区所有渔港和渔船的防火、救援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具体而言,省人民委员会在2023年8月23日第7056/UBND-NC号文件中要求各部门、行业和沿海地方人民委员会落实以下内容:
+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2021年继续严格执行该局与省公安机关关于辖区内渔船、渔港、避风塘防火、灭火和救援(PCCC)配合工作的协调规定;牵头配合省公安机关、沿海各县镇人民委员会组织对100%的渔港及停泊在渔港区、避风塘的渔船进行消防安全和CNCH大检查。

同时,主持并配合省公安局及相关单位成立渔港和12米以上渔船检查组,依法进行检查。渔港检查过程中,要评估渔港现状、规模,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对比,提出对仍可使用的渔港进行维修、升级、扩建或按照路线图新建渔港的建议,重点投资渔港消防、灭火救援技术基础设施。
指导和指导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对管理范围内渔港、避风港停泊的最大长度不足12米的渔船进行100%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11月5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总报告。牵头并配合省公安机关对渔船、渔港工作人员,特别是检查员、渔业检查员以及渔业厅下属管理渔船、渔港的人员进行防火、灭火、搜救知识的宣传和指导……

+ 省警察局:继续认真有效落实2021年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签署的协调规程;同时配合做好辖区内渔船渔港消防救援大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配合定期有效对渔港管理委员会、渔船船东、渔业后勤人员和船员开展消防救援宣传工作。

协调指导渔港管理局和渔船所有人落实防火灭火和搜救规定,配备防火灭火手段和设备,保持防火灭火和搜救安全自查;制定并落实渔船渔港停泊期间的防火预案和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在发生火灾、爆炸时能够及时处置。
重点排查查明火灾原因,特别是对必须查明的渔船火灾,在此基础上,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并广泛宣传给车主,使大家掌握和避免火灾;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事件,防止发生较大火灾或蔓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组织评估,从每次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管理效率,补充完善火灾预防和扑救预案。

+ 省边防司令部:指示海巡署、边防站派出力量参加联合工作组,对渔船、渔港消防救援情况进行100%检查;定期监测检查渔船进出河口锚地活动。尤其要重点检查消防救援保障条件,及时发现和预防火灾爆炸,并与相关力量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情况。

+沿海区、镇人民委员会:加强对渔港管理委员会、渔船船东、渔业后勤人员、船员和当地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防火灭火技能、搜救知识、火灾爆炸危险及防火措施。指导有关单位和乡级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至10月25日组织对辖区内及其管辖渔港、避风塘停泊的12米以下最长渔船100%进行一次防火救生安全综合检查,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以便汇总后报省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