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2021-2030年规划和2050年愿景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乂安省2021-2030年规划实施方案,并展望2050年。
该计划确定了关键任务,并向省各厅、部门、行业和县、镇、市人民委员会提出具体任务,以组织实施政府总理于2023年9月14日颁发的第1059/QD-TTg号决定,批准《乂安省2021-2030年阶段规划,展望2050年》;政府总理于2024年7月11日颁发的第625/QD-TTg号决定,批准《乂安省2021-2030年阶段规划,展望2050年》实施计划。

要求确保行动计划、国家和地区规划实施方案、已批准的公共投资计划的遵守和继承;各部门、各地方的任务、计划和项目之间的衔接性和一致性。
确保可行性、灵活性以及与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国际一体化背景和当地实践的适应性。
按照内源为本、外源为重的方针,有效调动和利用资源,紧密结合内外部资源,形成资源综合优化配置格局,以公共投资为龙头,形成吸引发展资金的突破口,完善同步、现代化、全域互联互通的战略基础设施体系。根据调动资金能力,有重点、有重点地配置投资资源,确保投资资金有效使用,坚决抵制消极怠工、腐败浪费。
批准或决定本地区投资政策和实施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规划和相关计划,确保充分、正确执行程序、权限和现行有关法律规定。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单位、各地方的总体任务:
- 认真、全面地宣传和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9月14日第1059/QD-TTg号决定、2024年7月11日第625/QD-TTg号决定的内容。主动研究、学习已向社会公布并全文发布在全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计划投资厅网站上的义安省2021-2030年及展望2050年规划文件,为管理和实施服务。同时,部署解决方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省规划内容,让人民群众、企业界、国内外投资者了解、学习和研究投资;凝聚共识,参与落实和监督省规划的组织实施。
- 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各地方要根据本规划和省级规划,在评估、审查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正在执行的决议、方案、项目、计划的基础上,主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确保同步推进,提出具体措施和路线图。根据职能、任务和管理领域,主动提出建议,确保省级规划内容及时有效落实,为最高完成省级规划目标做出贡献。
- 在国家级规划、区域规划、技术和专业规划(由中央部委制定)的编制过程中,主动提出建议并密切配合中央部委和垂直行业部门,确保规划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如国家级规划(特别是垂直行业管理下的国家级行业规划)、区域规划与省级规划之间存在冲突,或建议及时调整省级规划以适应当地实际情况和条件,则应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计划投资厅)汇报,并报请权责部门审议,并按规定执行。
- 重点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审查、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城乡规划、技术规划和专业规划,确保与省级规划相一致、同步。
- 根据权限审查、调整、废止或建议调整、废止相关计划、方案、项目和方案,使其与省级规划保持一致和同步。
- 继续推进行政改革,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投资营商环境质量。吸引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工艺精湛、管理现代化、信誉良好等规模大的企业,投资省级规划确定的2个增长引擎地区、4个经济走廊、5个支柱产业和领域、6个城市,促进全省及省内地方经济发展。
- 研究、建议修改已出台的机制、政策,建议出台新的机制、政策和方案,以吸引投资、保障财政资源、社会保障、国防安全、人力资源开发、科学技术和环境保护,实现省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方向。
《规划》还对各行业、各领域提出了具体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厅、局长、省级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县、镇、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厅、直属单位、地方落实本计划,提出并建议落实本计划的任务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具体内容和任务,各厅、直属单位、地方、单位应主动提出建议,报计划投资部汇总后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决定。
计划投资厅负责组织、配合各部门、分局、地方、咨询单位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编写省级规划执行情况报告。
建议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省社会政治组织加强对各阶层人民、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的宣传动员活动;推动社会对各机关、单位、地方落实省级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批评;汇总选民和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向各阶层、各部门反映,为在组织落实省级规划中凝聚共识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