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向省人民议会提请审议扶持少数民族住宅用地和生产用地的政策。
11月25日下午,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提交2024年底定期会议即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期2021年至2026年)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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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审查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黄国越,省有关厅、直属部门和有关地方领导。
省人民议会常委、民族委员会主任罗氏金银同志主持审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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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乂安省少数民族土地政策决议草案,共分四类政策,包括:支持安排少数民族社区活动用地资金的政策;支持无房屋或住宅用地、未获得国家划拨住宅用地或住房、确认土地使用权、颁发住宅用地使用权证书、拥有住宅用地附属资产的个人获得住宅用地(已划拨土地,但住宅用地数量不足或住宅用地数量少于规定数量时,予以转让);支持无农用地的个人获得农用地;支持租用住宅用地以外的非农用地进行生产经营,并减免50%的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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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环境部制定的《规范义安省少数民族土地政策决议草案》,与会人员基本同意该草案内容,并建议起草机关适当调整政策适用主体顺序,首先是少数民族地区、山区贫困户、近贫困户中没有宅基地和生产用地的少数民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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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持原则上,在山区、民族地区土地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草案需要明确首次解决土地分配的优先顺序;同时,需要建立宅基地分配对象和生产用地分配对象的责任约束机制,避免土地分配后流转,造成失地。
另一方面,草案需要明确规定在公社级区域内,通过划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租赁土地,免征或者减征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常住人口和固定人口的认定标准。

一些意见还提出了住宅用地支持限额问题,要求住宅用地支持限额要符合文化机构建设、新农村建设、山区实际等规定。
参加审议该决议草案的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和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要求起草机关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评估和查明少数民族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有多少个村、小村庄没有集体活动用地,有多少户家庭没有住宅用地或生产用地。
同时,要严格决议草案内容,确保议题准确,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在土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其中明确社区活动用地限额,对尚未划拨的予以划拨,对已划拨但不够限额的予以追加划拨……

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也进行了研究并同意提请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列入省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审议并决定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2年10月12日第45/NQ-HDND号决议若干内容的决议草案,该决议涉及实施2021-2025年和2022年乂安省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中央预算发展投资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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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实施成果及2025年任务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