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严厉惩处5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Baonghean.vn)- 5月27日,演州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5项决定,对5名违反演州县演盛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为21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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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公共场所营业及服务活动的台球店,依法进行检查处罚。图片说明 |
5月27日,演州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布5项决定,对5名违反演州县演盛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总额为2100万越南盾。
其中,演州县演盛乡VTH女士(1984年出生)因“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公共场所营业和服务活动”被罚款1500万越南盾。
医疗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 Tr.VT(2002 年出生)、CHH(2003 年出生)违反政府 2020 年 9 月 28 日第 117/2020/ND-CP 号法令第十二条第一款 a 点规定“未按照卫生当局的指示对参与防疫人员和有感染风险的人实施个人防护措施”的行为,对每人处以 2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政府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第 117/2020/ND-CP 号文件规定,对卫生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每人罚款 1,000,000 越南盾(由于 LT 和 CHH 年龄在 16 岁以上但未满 18 岁,因此罚款为成年人罚款的一半(2012 年《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 134 条第 3 款)。
这5人均与上次事件有关。2021年5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演盛乡公安工作组组织巡逻检查发现,在义安68台球俱乐部(演州县演盛乡第9村)内,约有10名顾客在打台球,其中4人未佩戴口罩。
工作组已编制了行政违法行为记录,并准备了文件,提请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