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要求明确未完成贫困人口住房援助内容的责任和原因
省委书记、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要求地方明确责任和未按省指导委员会要求完成扶持贫困户和住房困难群众住房建设和修缮内容的原因。
乂安省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2023-2025年期间动员和支持乂安省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人员住房建设和维修指导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委书记、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主席的结论。

据此,2025年1月20日,省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2025年1月13日第02-CV/BCĐ号批示关于继续实施动员和支持住房建设和修缮计划的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委书记、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在听取与会同志的汇报和意见后,要求各单位、地方严格落实以下内容:
越南祖国阵线省委员会(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重点落实并于2025年2月15日前向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经省委办公室)报告以下内容:
审查、统一并上报截至2025年1月18日的群众住房建设、修缮需求清单。
按照扶持对象(社会化扶持、二类国家目标计划扶持、革命有功人员扶持计划扶持)分类,结合每个乡级区域的具体要求,汇总详细上报未完成的建房项目清单。
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资源、实施时间、落实实施单位和个人责任等,确保项目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与承诺在2023年至2025年期间支持住房建设的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合作,报告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承诺数量、迄今为止的实施结果、未实施的项目数量等。如未实施,则必须说明具体原因)。
对地方检查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咨询。
各区、市、镇指导委员会书记、主任同志:
认真落实省指导委员会2024年12月18日第04-TB/BCĐ号结论通知、2025年1月13日第02-CV/BCĐ号批示1838号指导委员会批示以及省委书记在此文件中的结论。对省委书记和省委常委会负责,确保本地区计划的完成情况。
明确未按省指导委员会要求完成内容的责任和原因:截至2025年1月18日,演州县、雄原县、宜禄县、黄梅镇没有功勋人物计划住房需求数据;太和镇没有随报告附上的数据表格;祥阳县的数据不一致。
要求省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坚定责任意识,紧紧跟着所负责单位督促、指导,对所负责区域内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向省委常委会负责。
责成省委办公室每月安排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安居工程动员和支持工作实施方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