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新方向
具有经济学、税务、金融、会计、法律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上述专业课程占总学分的7%……即可参加考试。
自15日起,财政部第51/2017/TT-BTC号通知进行多项修订,以提高考试组织透明度和颁发税务服务执业证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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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17/TT-BTC号通知对考试组织和颁发税务服务执业证书的条件做出了进一步规定。 |
相应地,《通知》对纳税服务执业资格考试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扩大了参加考试的科目,即具有经济学、税务、金融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法律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以来财务、会计、审计、财务分析、税务等科目总学分(课时)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课时)7%以上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关于组织考试和颁发执业证书,第51/2017/TT-BTC号通知的新内容是将颁发税务服务执业证书的考试从每年一次增加到至少每年两次。组织考试和颁发证书的单位是税务总局。
税务总局设立考试委员会,负责颁发执业证书。考试委员会将选择和决定考试组织机构,对考试条件作出具体指导,并履行组织考试所需的其他任务。
考试委员会应在考试日期前至少60天在税务总局网站和大众媒体上正式公布考试条件、标准、时间、地点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
考试委员会须于考试日期前至少15天通知考生以下信息:报名号、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
考试前一天,考试委员会将召集考生,宣传考试规章制度,发放考试报名表,纠正考生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中的错误。
考试委员会决定考试地点,可以是集中考试,也可以是分地区、分地方,以方便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按照考试委员会公布的规则缴纳所报考每门科目的考试费。
添加部分考试免试科目
第51/2017/TT-BTC号通函规定,在税务领域工作3年以上(原为5年)的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如需参加税务证书考试,则可免于参加税法考试。
此外,《通知》还增加了免考2门科目:对按照财政部规定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税法、会计2门科目;具有公务员、税务师、税务院校督察、讲师以上职务,连续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原为10年以上)的公务员和税务人员,免考上述2门科目。
执业证书申请方面,对于免除税法和会计法考试的会计师,需补充提供会计执业注册证书。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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