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号令为纳税人提供最大便利

税务总局 DNUM_ADZBBZCACB 06:23

政府于2021年10月27日颁发第92/2021/ND-CP号法令(第92号法令),指导实施四组减税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和人民克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面临的困难。

这是落实第406/NQ-UBTVQH15号决议(第406号决议)的重要一步,有助于促进生产经营,顺应世界各国支持企业和人民克服疫情造成的困难的潮流;同时确保政策清晰、透明、简便,减少行政程序。

许多及时的政策支持企业和人民

2020年,为了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和条件,支持和陪伴企业和人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负面影响,同时继续落实国会决议确定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国家预算,政府已在权限范围内出台并提请权责部门颁布税收、收费、土地租赁等政策,以便及时化解困难,支持促进生产经营、重启经济。

全力解决企业困难是当务之急。图片:Tran Chau

进入2021年,认识到企业和人民继续面临诸多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复杂,落实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秘书处、国会和政府的指示,政府总理已指示财政部审议、研究并继续出台减税减免措施,继续支持企业和人民渡过难关,促进生产经营发展。

根据财政部的建议和司法部的评估,政府已批准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关于减免税措施的若干方案,以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2021年8月13日提交的第289/TTr-CP号);积极配合国会各机关完成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的材料内容。2021年10月19日,国会常务委员会签署了关于颁布关于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的若干方案的第406/NQ-UBTVQH15号决议。

第92号法令——恢复经济的及时解决方案

鉴于疫情发展极其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并将继续严重影响企业和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影视体育娱乐、新闻电视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出台支持生产经营活动的措施,财政部制定并提请政府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第406号决议,颁布一系列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人民的措施。决议第3条第2款规定“政府指导落实本决议”。

为了使406号决议尽快生效,政府紧急颁布了第92号法令,指导四类减税减税措施,包括:(一)减少企业所得税(二)对2021年收入不超过2000亿越南盾且2021年收入较2019年减少的企业和组织,免征2021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二)对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县级地区有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免征2021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种);(三)降低工业商品和服务组的增值税税率;(四)对2020年发生亏损的企业和组织,免征2020年和2021年产生的滞纳金。

第92号法令详细说明了第406号决议的实施情况,这对于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方便纳税人,促进税收管理,并符合《法律文件颁布法》的规定,有助于促进生产经营,顺应支持企业和人民克服全球疫情造成的困难的趋势;同时,确保政策清晰、透明、简便,减少行政程序。因此,第92/2021/ND-CP号法令的制定和颁布确保了以下目标和要求:

第一,严格按照406号决议规定,确保与税法及相关专门法律的一致性和同步性。

周一,确保简便、透明、易懂、易实施、贴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的原则,为企业和人民创造最大便利,鼓励企业和人民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早日恢复生产经营。

颁布第92号法令,及时落实第406号决议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将有助于支持企业和人民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的困难,继续开展生产活动,为疫情后国家经济恢复工作做出贡献,并落实社会保障。

第92号令与第406号决议生效日(2021年10月19日)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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