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突破性进展的第57-NQ/TW号决议
中央政治局总书记杜林签署并发布了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内容涉及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突破。《义安报》谨此刊登该决议全文。
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是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国在新时代——民族发展时代——实现繁荣强盛发展的先决条件和最佳机遇。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方针,促进科技的应用和发展,推动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积极主动地参与第四次工业革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然而,我国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速度和突破仍然缓慢;国家科技创新的规模、潜力、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相差甚远;各级各部门、各干部、公务员和民众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尚不完整、不够深刻;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尚未取得突破,尚未掌握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法律制度、机制和政策尚不完善;高素质人才仍然匮乏;基础设施不同步,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存在诸多局限;信息安全、数据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我国面临着制定强有力的、战略性的、革命性的政策和决策的迫切需求,以创造新的动力,在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引领国家在新时代——繁荣强盛的时代——实现强劲发展,成功实现到2030年越南成为拥有现代化工业和高人均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鉴于上述情况,政治局要求彻底落实以下内容:
一、指导性观点
1. 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是最重要的突破,是快速发展现代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创新国家治理方式、发展社会经济、防止落后风险、带领国家在新时代实现突破性发展和繁荣的主要动力。
2.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政治体制的协同力量,充分发挥企业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将其明确为各领域深刻、全面的革命,坚决、坚持、同步、连贯、长期地推进,并提出突破性、革命性的解决方案。
人民和企业是中心、主体、资源和驱动力;科学家是关键因素;国家发挥着引领、促进和创造最有利于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条件的作用。
3. 制度、人力资源、基础设施、数据和战略技术是关键和核心内容,其中制度是前提,需要完善并向前迈进一步。要革新立法思维,确保管理要求得到满足,鼓励创新,摒弃“管不了就禁”的思维模式。要着力保障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所需的高素质人才;要建立专门的人才机制和政策。
按照“现代化、同步化、安全、可靠、高效、避免浪费”的原则发展基础设施,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丰富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的潜力,将数据转化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促进大数据库、数据产业和数据经济的快速发展。
4. 实现快速、可持续的发展,逐步实现技术,特别是战略技术的自主自给;优先将国家资源投入到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通过快速吸收、掌握和应用世界先进科技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越南的潜力和智慧;推进应用研究,重点发展基础研究,在越南有需求、有潜力和有优势的多个领域,朝着技术自主和竞争力迈进。
5. 确保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确保组织和个人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是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一致且不可分割的要求。
二、目标
1. 到2030年
越南在许多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潜力已达到先进水平,位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前列;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多个科技领域已达到国际水平。在数字竞争力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方面,越南位列东南亚前三、全球前50;在人工智能研发方面,越南位列东南亚前三;越南是多个具有优势的数字技术产业和领域的发展中心。越南至少有5家数字技术企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至少达到50%;数字经济规模至少占GDP的30%;个人和企业在线公共服务使用率超过80%;非现金交易率达到80%;创新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40%。
科学、技术和创新在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社会和人文价值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人类发展指数(HDI)保持在0.7以上做出了贡献。
研发支出占GDP的2%,其中社会资金占比超过60%;年度预算总支出中至少有3%用于科学技术开发、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科技创新机构体系正在调整,以确保科研、应用和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效率和紧密联系。
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和创新的人力资源达到每万人12人;有40-50个区域和国际知名的科技组织;国际科学出版物数量平均每年增长10%;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证书数量平均每年增长16-18%;商业开发率达到8-10%。
- 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数字技术基础设施,超大容量,超宽带宽,与发达国家比肩;逐步掌握多项战略技术和数字技术,例如: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半导体、量子技术、纳米技术、5G、6G移动信息、卫星信息以及众多新兴技术。5G网络覆盖全国。
完成中央直辖市及部分符合条件的省市智慧城市建设。吸引至少3家世界领先的科技机构和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投资研发和生产。
- 在数字化环境下,实现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面国家管理,促进政治体系内各机构间的顺畅衔接与运行。完善国家数据库和行业数据库的建设、对接与同步共享;有效开发利用数字资源和数字数据,形成数据交换机制。
越南致力于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公民和数字文化产业,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越南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方面也处于领先地位。
2. 2045 年愿景
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稳步发展,助力越南成为发达的高收入国家。越南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至少达到50%,是区域乃至全球数字技术产业中心之一,在全球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位居前30强。越南数字技术企业数量与发达国家持平,至少有10家数字技术企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越南已吸引至少5家世界领先的科技机构和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并投资研发生产。
三、任务与解决方案
1. 提高认识,突破创新思维,坚定政治决心,果断领导和指导,在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创造新的动力和新势头。
党委、党组织、干部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和透彻理解党和国家关于数字化转型、科技发展、创新发展的观点、方针和政策的重要性,明确自身职责,积极主动地贯彻落实。领导要直接负责、引领方向;干部和党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数字转型、科技发展和创新等任务在各机构、组织、单位和地方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均有明确规定;实施结果是评价任务绩效有效性以及年度绩效考核和奖励的标准。
在各级党委中安排适量具备科技专长的干部。弘扬干部和党员在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的创造精神、敢想敢做、敢担担。
- 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民众意识和决心,发展科技创新,在整个政治体系、人民和企业中推进数字化转型,在社会中建立信任,创造新的发展动力。广泛开展“数字学习”运动,普及和提高干部、公务员和人民的科技数字知识;开展创业、创新和改进运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激发自主自强、自立自强、民族自豪感,提升越南智慧,以成功实现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任务。
扩大和丰富对在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成就的科学家、发明家、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及时、有价值的荣誉、认可和奖励形式;尊重每一项发明、创新、技术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的举措,无论多么微小。
2. 紧急坚决地完善制度;消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障碍;将制度转化为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竞争优势。
继续全面落实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关于教育培训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 紧急修订、补充和同步完善有关科学、技术、投资、公共投资、公共采购、国家预算、公共资产、知识产权、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除瓶颈和障碍,释放资源,鼓励和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人力资源开发;改革管理方法,实施适合各类科研的科技任务;改革实施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任务的财务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程序;赋予科研和技术开发资金自主使用权。
保持开放的态度,发挥创造力,允许对新的实际问题进行试点。接受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风险投资和延误。
设有企业在国家监管下测试新技术的试点机制;对于因测试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而客观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实行免责政策;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型初创企业、技术孵化和数字化转型。
- 统一并提高国家对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管理效率。将科研院所和高校发展成为强大的科研实体,紧密结合科研、应用和人才培养。加大对越南科学技术院、越南社会科学院以及其他国家重点科研创新机构的投入和升级。合并和解散效率低下的科技机构。
现有的机制和政策旨在支持和发展高效的公共科技研究机构;赋予其组织、人员、财务和专业知识方面的自主权和责任;利用国家预算聘请专家;并利用有形和无形资产与相关组织和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此外,还存在允许和鼓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基于科研成果创办和参与经营企业的机制。
吸引并有效利用一切投资资源,推动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科技研发预算按照基金机制,通过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优先分配。调整科技人才培养支出预算结构,确保集中、聚焦、重点突出,避免分散。
设有机制鼓励公共采购国内企业科研成果产品和货物。设有专门机制,用于研究、获取、购买技术秘密,学习和复制国外先进技术。
3. 加大对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投资,并改善基础设施
- 发布战略科技产业发展规划;设立战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优先领域包括国防、航天、能源、环境、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半导体、量子技术、机器人与自动化等);建立政策测试机制,促进战略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转移。将国家预算中至少15%的科技经费用于战略技术研究;出台战略技术研发的公私合作机制和政策。
制定海洋空间、地下空间和外层空间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战略。重点发展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新能源、清洁能源,保障能源安全,以促进科技和战略产业发展。严格管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国家矿产资源,特别是稀土资源,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 建立以战略技术为重点的研究测试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制定机制和政策,支持和鼓励组织、个人和企业投资建设科技实验室、研发中心。
- 促进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出台政策鼓励对数字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资、购买和租赁;制定专项政策,培训、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从事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产品开发和网络安全产业的组织、个人和企业。构建和共享国家及区域数字平台,确保各行业、各领域在数字环境下的统一互联互通。促进各领域数字经济生态系统的发展。
建立以国家资源为主要来源的公私合作机制,发展现代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备份、连接、安全、可持续性要求的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包括卫星数据传输系统、覆盖全国的高速宽带光纤网络、5G、6G和下一代移动信息网络。发展数字物理基础设施、数字公用设施基础设施;集成传感器,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关键基础设施。发展物联网产业,建设若干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
建立机制和政策,支持国内企业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和云计算设施;吸引外国企业在越南设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设施。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绿色环保标准的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快速高效地完成并推广国家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建设区域数据中心。构建并有效推广国家数据、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数据,确保数据互联互通、整合共享。
已建立相关机制和政策,确保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源。明确数据所有权,开展数据交易,并分配数据创造的价值。发展数据经济、数据市场和数据交易平台。构建越南自主大数据数据库。形成越南大数据产业。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于重要行业和领域。
4. 培养和利用高素质人力资源和人才,以满足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需求
加大投资,促进创新,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确保高素质人才队伍,以满足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制定优惠的信贷、奖学金和学费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工程和关键技术领域,特别是研究生阶段。制定并实施各领域的人才培养计划。
建立专门机制,吸引海外越南公民和高素质外国人来越南工作和生活。建立一套关于入籍、住房和土地所有权、收入和工作环境的专门机制,以吸引、聘用和留住国内外顶尖科学家、专家和“总工程师”,使其能够组织、运作、指挥和实施国家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人力资源培养等方面的关键任务。构建、连接和发展国内外专家和科学家网络。
- 建设多所人工智能专业高等院校和培训中心。建立专门的公私合作数字人才培养机制。构建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和数字大学教育模式,提升社会数字化能力。
- 培养一支具备足够能力和资质的讲师和科学家团队,教授基础科学、半导体芯片技术、微电路、工程和关键技术;促进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大力按照国际标准创新培训项目,使培训方法现代化,并应用先进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
5. 促进政治体制各机关运作中的数字化转型、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提高各领域国家治理和国家管理的效率,保障国防安全。
制定计划和路线图,将政治系统各机构的所有活动转移到数字化环境,确保互联互通、同步运行和国家保密。构建国家共享数字平台,开发智能监控和操作系统,以加强公共管理。
全面革新行政程序的制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打破行政边界;提高面向民众和企业的在线公共服务和数字服务的质量,朝着提供全面、个性化、数据驱动的在线公共服务的方向发展;加强对国家机关和主管人员服务人民的监督、评估和问责。
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政策,以吸引、招聘和留住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人才,让他们在政治系统的机构中工作。
- 开发安全的数字平台,扩大数字技术的应用,培养数字公民。发展多个越南社交网络,构建安全健康的数字社会。发展数字文化,确保民族认同的传承,建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数字技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建立数字平台,用于监测和收集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的数据。
确保数字平台和网络空间的安全、网络安全和国家主权;保障组织、个人、企业合法数据的安全以及国家数据安全和主权。更新武器装备、军事和安全技术设备。
逐步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军队指挥作战,掌握国防安全领域的高新技术。有效防范数字化转型领域的犯罪活动,打击网络诈骗。建设和弘扬网络空间人民战争力量和人民心声,保卫祖国。
6. 大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活动
-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于数字化转型、科技研发、科技应用和技术创新,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促进知识转移、科技人才培养和创新;支持国内科技企业对外投资。
- 制定足够强有力的政策,鼓励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创业,以及支持初创企业并吸引国内外企业在越南创业的政策。
- 建立支持形成和发展一批大型国内战略性数字技术企业的机制和政策,以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引领国家数字化转型,并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建立任务分配机制,引导数字技术企业承担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任务;在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测试、应用、开发和生产方面,提供土地、信贷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建设一批数字技术产业园区;鼓励企业对基础设施进行再投资,加大研发投入。
- 促进数字环境下产品和服务的消费,确保各行业和领域的数字经济至少占数字经济的70%;促进以下行业和领域的智能生产:农业、贸易、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运输和物流。
7. 加强在科学、技术开发、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国际合作
重点加强与科技先进国家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推进数字化转型,尤其是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技术、半导体、核能和其他战略技术领域。
制定符合越南国情的先进技术采购和转让政策。积极参与制定新技术国际规则和标准,以确保安全和互利共赢。在越南作为成员国的各项国际协定和条约中,促进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
第四部分:执行组织
1. 建立由党中央总书记领导的中央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建立由国内外专家参与的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咨询委员会。
2. 全国人大党委牵头指导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相关法律的审查和完善,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3. 政府党委应领导和指导制定执行本决议的行动方案;与全国人大党委协调,使本决议所规定的政策和方针全面制度化,并拨出充足的资源用于实施,基本在2025年完成。
4. 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和指导制定指导和动员人民执行决议的方案和计划,促进社会监督和批评的作用,并参与制定有关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法律、机制和政策。
5. 中央宣传部主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决议的实施;并指导加强决议内容的宣传。
6. 党中央办公厅与中央经济委员会协调,监督、检查、评价决议执行情况;每6个月向中央指导委员会、政治局报告执行情况。
该决议已下发至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