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第57-NQ/TW号决议
苏林总书记签署并颁布了2024年12月22日政治局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与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第57-NQ/TW号决议。义安报隆重刊登该决议全文。
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是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国在新时代、民族崛起时代走向富强发展的前提和最佳机遇。
近年来,我党和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方针,推动科技应用发展,推动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积极主动参与第四次工业革命,并取得许多重要成果。
但是,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速度和突破仍然缓慢,科技创新规模、潜力、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级各类部门、各部门干部、公务员和广大群众对数字化转型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和全面,科技创新研究和应用尚未取得突破,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尚未掌握,法律制度、机制和政策配套不够完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还比较欠缺,基础设施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少局限性,信息安全、数据保护仍然面临不少挑战。
国家正面临强有力的、战略性的、革命性的政策和决策,以创造新动能,在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突破,带领国家在新时代——繁荣富强时代强劲发展,成功实现到2030年越南成为拥有现代化工业和高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高收入水平的发达国家的目标。鉴于上述情况,政治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下内容:
一、指导观点
一、把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中之重,是加快发展现代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创新国家治理方式、发展经济社会、防范落后风险、实现国家在新时代突破性发展繁荣的主要动力。
2.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全党政治体系的合力,调动企业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将此视为一场影响各领域的深刻而全面的革命,并坚定不移、同步推进、持续推进、长期推进,提出突破性、革命性的解决方案。
人民和企业是中心、主体、资源、动力;科学家是关键因素;国家发挥引领、推动作用,为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创造最有利条件。
3. 制度、人才、基础设施、数据和战略技术是核心内容,其中制度是前提,需要先行先试。创新立法思路,确保管理要求,鼓励创新,破除“管不了就禁”的思维定式。重点保障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制定专门的人才机制和政策。
按照“先进性、同步性、安全性、可靠性、高效性、避免浪费”的原则发展基础设施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丰富和最大化数据潜能,使数据成为主要生产资料,推动大数据库、数据产业、数据经济快速发展。
四、快速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技术自主化,特别是战略技术领域的自主化;优先投入国家资源,用于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最大限度地发挥越南的潜力和智慧,快速吸收、掌握和运用世界先进科技成果;推动应用研究,注重基础研究,在越南有需求、有潜力、有优势的若干领域,迈向自主和具有竞争力的技术。
5.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组织和个人信息安全,是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始终如一、密不可分的要求。
二、目标
1. 到2030年
——许多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潜力和水平达到先进水平,跻身中上等收入国家前列;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能力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以上;部分科技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越南数字竞争力和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位居东南亚前三名、世界前50名;人工智能研发水平位居东南亚前三名,是越南具有优势的一些数字技术产业和领域的发展中心。拥有至少5家数字技术企业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当。
——全要素生产率(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0%以上;数字经济规模占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居民和企业在线公共服务使用率达到80%以上;非现金交易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具有创新活动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40%以上。
科学、技术与创新为建设和发展越南的文化、社会和人文价值作出重大贡献,为人类发展指数(HDI)保持在0.7以上作出贡献。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其中社会支出占比达到60%以上;年度预算总支出至少占3%,用于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完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确保科研、应用、培训的衔接和有效性。
每万人口科研、技术开发与创新人才资源达到12人;拥有40-50个在地区和国际上排名靠前的科技组织;国际科技出版物数量年均增长10%;专利申请量和专利保护证书数量年均增长16-18%;商业化利用率达到8-10%。
——拥有先进、现代化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超大容量、超大带宽,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逐步掌握一批战略性、数字化技术,如: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半导体、量子技术、纳米技术、5G、6G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一批新兴技术。实现全国5G网络覆盖。
完成中央直辖市和部分有条件的省市智慧城市建设。吸引至少3家以上世界领先科技组织和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投资研发和生产。
——实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管理部门在数字环境下的衔接和畅通运行。完成国家数据库和行业数据库的建设、互联互通和同步共享,有效开发利用数字资源和数字数据,形成数据交换。
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公民、数字文化产业,力争达到世界最高水平。越南在网络安全、安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领域位居世界前列。
2. 2045年愿景
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稳步发展,为越南跻身高收入发达国家行列做出贡献。越南数字经济规模至少占GDP的50%,是地区乃至世界数字技术产业中心之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水平位居世界前30位。数字技术企业比例与发达国家相当,拥有至少10家与发达国家相当的数字技术企业。吸引至少5家世界领先科技组织和企业在越南设立总部、投资研发和生产。
三、任务和解决方案
一、提高认识,突破创新思维,坚定政治定力,坚决引领引领,形成全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新动能、新气象。
——各级党委、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和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数字化转型、科技发展、创新发展的观点、路线和政策,明确责任,积极主动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直接负责、直接指挥;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数字化转型、科技发展与创新等任务在各机关、团体、单位、地方年度工作规划和计划中具体提出,执行结果作为评价任务完成效果、评定年度竞赛奖励的标准。
在各级党委中配备适当数量的科技专长干部,弘扬干部党员在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发展中敢想、敢做、敢担当的精神。
——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认识和决心,发展科技创新,在全政治体系、人民群众和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在社会中树立信任,创造新动能。广泛开展“数字化学习”运动,在干部、公务员和人民群众中普及和提高科技创新知识;开展创业、创造、创新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激发自主、自信、自立、自强和民族自豪感,提升越南智慧,顺利实现发展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目标任务。
扩大和丰富对在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取得成绩的科学家、发明家、企业、组织和个人的表彰、表彰和及时、有价值的奖励形式,尊重每一项发明、创新、技术改进和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的举措,无论其大小。
2. 迅速、坚决地完善制度,破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障碍,把制度建设转化为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竞争优势。
继续全面制度化、有效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教育培训发展、科技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重点落实好以下内容:
——尽快修改、补充并同步完善科技投资、公共投资、公共采购、国家预算、公共资产、知识产权、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除瓶颈和障碍,释放资源,鼓励和发展科技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人力资源开发;改革管理方式,落实适合各类研究的科技任务;改革落实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任务的财政管理机制,最大限度简化行政程序;赋予科研和技术发展资金使用自主权。
- 秉持开放态度,发挥创造力,允许对新的实际问题进行试点。接受科研、技术开发和创新过程中的风险、风险投资和延迟。
建立企业在国家监督下开展新技术试验试点机制;对企业、组织和个人在试验新技术、新商业模式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免责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创意创业、科技孵化和数字化转型。
——统一并提升国家对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管理效力。将科研院所和高校发展成为科研、应用和培训紧密结合的强大科研实体。投资并升级改造越南科学技术院、越南社会科学院以及国家重点科研创新机构。合并、解散效率低下的科技机构。
建立机制和政策,支持和发展有效的公共科技研究组织;赋予其组织、人员、资金和专业知识方面的自主权和自主责任;利用国家预算聘请专家,并利用物质和智力资产与组织和企业进行科技联系和合作。建立机制,允许和鼓励研究组织和科学家创办并参与基于研究成果的运营企业。
——吸引并有效利用各类投资资源,用于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发展基金,按照资金机制优先安排科技研发预算。调整科技预算结构,确保资金集中、重点突出、不分散。
建立鼓励政府采购国内企业科研成果产品的机制,建立研究、获取、购买技术秘密、学习和复制国外先进技术的专门机制。
三、加大投入,完善科技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
——出台战略科技与产业发展规划;设立战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国防、航天、能源、环境、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半导体、量子技术、机器人与自动化等领域);建立政策检验机制,促进战略科技的研发、应用和转移。国家科技预算中至少15%用于战略科技研究;出台战略科技研发的公私合作机制和政策。
——发布海洋空间、地下空间和外层空间开发利用的科技研究与应用战略。重点发展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新能源、清洁能源,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科技发展和战略性产业发展。严格管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国家矿产资源,特别是稀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和创新发展。
——发展以战略技术为重点的科研检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立机制和政策,支持和鼓励组织、个人和企业投资兴建实验室、研究中心,发展科技事业。
——推动数字技术应用发展。出台鼓励投资、购买和租赁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制定专项政策,培训、发展和吸引国内外组织、个人和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产品开发、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建设共享的国家级和区域性数字平台,保障各行业、各领域在数字环境下统一互联互通。促进各领域数字经济生态建设。
——建立以国家资源为主体的公私合作机制,发展现代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满足备份、互联互通、安全、可持续要求的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卫星数据传输系统、覆盖全国的高速宽带光纤网络、5G、6G和下一代移动信息网络。发展数字物理基础设施和数字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集成传感器,将数字技术应用于关键基础设施。发展物联网产业,打造若干移动物联网产业集群。
——建立机制和政策,支持国内企业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吸引外国企业在越南设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形成符合国际和绿色标准的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加快建成并有效推进国家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建设区域数据中心。建设并有效推进国家数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数据互联互通、集成共享。
建立机制和政策,确保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源。建立数据所有权、数据交易权和数据价值分配机制。发展数据经济、数据市场和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越南自主的大数据数据库。形成越南大数据产业。大力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于重要行业和领域。
4.开发利用高素质人才资源,满足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需求
——加大投入,创新发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确保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科技发展、创新驱动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需要。建立优惠的学分、奖学金和学费等机制和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攻读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工程和关键技术领域的学位,特别是研究生学位。制定并实施各领域人才培养计划。
建立专门机制,吸引海外越南人和高素质外国人才来越南工作生活。建立入籍、房屋和土地所有权、收入和工作环境方面的专门机制,吸引、聘用和留住国内外顶尖科学家、专家和“总工程师”,他们能够组织、指挥和实施国家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重大任务。建立、联系和发展国内外专家和科学家网络。
——建设一批先进的人工智能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培养数字技术人才的具体机制。建设在线教育培训平台,构建数字化大学教育模式,提升全社会数字化能力。
——建设一支能力和资质齐全、能够满足基础科学、半导体芯片技术、微电路、工程技术与关键技术等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加强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按照国际标准大力创新培养方案,实现培养方式现代化,应用先进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
5.推动政治系统机关工作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各领域国家管理效率,确保国防安全。
——制定规划和路线图,将政治系统各部门各项活动纳入数字化环境,确保互联互通、信息同步,确保国家机密安全。建设国家共享数字平台,发展智能监控和运行系统,加强公共管理。
全面创新行政审批程序,提供超越行政区界的公共服务;提高在线公共服务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向提供全面化、个性化、数据化的在线公共服务迈进;加强对国家机关和主管人员为民服务的监督、评估和问责。
有专门的政策吸引、招募和留住政治系统机构中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人才。
——发展安全的数字平台,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培养数字公民。发展若干越南社交网络,建设安全健康的数字社会。发展数字文化,确保维护国家特色,建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数字技术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建设数字平台,监测和收集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的数据。
——保障数字平台和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和国家主权;保障组织、个人、企业合法数据安全、国家数据安全主权。加强武器装备、军事技术装备和安全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改造。
逐步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武装部队指挥和作战,掌握国防安全活动中的高科技技术。有效预防数字化领域的犯罪,打击网络诈骗。在网络空间构建和发展保卫祖国的人民战争阵线、人民心战线。
六、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投资数字化转型、科研应用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促进知识转移、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国内科技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 拥有足够强有力的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创业,以及支持初创企业和吸引国内外企业在越南创业的政策。
——建立支持培育发展一批国内大型战略性数字科技企业的机制和政策,支持它们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引领国家数字化转型,具备足够的国际竞争力;建立对数字科技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的指令性、任务性机制;对数字科技产品和服务研发、测试、应用、开发和生产提供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机制。建设一批数字科技产业园区。鼓励企业对基础设施进行再投资,并投入研发资金。
——促进数字环境下产品和服务消费,确保各领域数字经济占比不低于70%,推动农业、贸易、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物流等领域智能化生产。
7.加强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国际合作
重点推进与科技先进国家的科研技术开发合作,发展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技术、半导体、核能等战略技术领域。
制定符合越南国情的先进技术采购和转让政策。积极主动参与制定新技术国际规则和标准,确保安全互利。在越南加入的国际协议和条约中,推动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
四、实施组织
1. 成立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任组长的中央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指导委员会。成立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国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咨询委员会。
2.国会党组领导、指导审查完善科技发展、创新、数字化转型等法律法规,并依法加强监督实施。
3.政府党执行委员会领导并指导制定落实本决议的行动计划;配合国会党代表团全面落实本决议提出的方针政策,并拨付充足的资源落实,力争在2025年基本完成。
4.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和指导制定计划、方案,指导和动员人民落实决议,发挥监督、社会批评作用,参与制定有关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法律、机制和政策。
五、中央宣传部负责主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决议的贯彻落实;指导加强本决议内容的宣传。
6.中央党委配合中央经济委员会监督、检查、评估决议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中央指导委员会和政治局报告执行情况,以供指导。
此决议已传达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