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央会议第十一届会议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决议
编者按:2013年6月3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代表越共中央签署并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十一届七次会议决议》(第24-NQ/TW号)。《义安报》谨此刊登该决议全文。
(宝恒)编者按:2013年6月3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代表越共中央签署并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十一届七次会议决议》(第24-NQ/TW号)。《义安报》谨此刊登该决议全文。
一、情况和原因
近年来,应对气候变化、预防自然灾害、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重要成果。然而,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仍然较为被动和混乱;自然灾害日益频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尚未达到有效和可持续的水平;部分资源过度开发导致退化和枯竭;环境污染持续加剧,部分地区情况严重;消除战争遗留的环境影响进展缓慢;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失衡风险大规模出现,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上述局限性和不足之处有客观原因,但主要原因在于主观因素。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和社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远见不够全面,缺乏统一性,仍然注重短期经济效益,没有重视可持续发展。一些党的政策尚未被充分理解和制度化,法律体系不协调,一些机制和政策脱离实际,缺乏可行性。预测和规划工作的质量仍然有限,跟不上发展需要,缺乏全面性、跨部门性和跨区域性,重点、关键点和实施资源不明确。机构组织、国家管理和任务分配、各部委、部门、地方之间的权力下放和协调仍然不够紧密,执行组织不够积极主动,检查、审查、监督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成效和效率不高。社会化政策尚未调动组织、协会、企业、社区和人民群众的参与。
二、观点和目标
1-观点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是具有重大影响、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特殊重要问题,它们共同决定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方针和政策、保障国防、安全和社会保障的基础和前提。这是整个政治体制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国家在党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下,各机关、组织、企业和社区的责任和义务。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必须采取全面统一、跨部门、跨区域的管理方式。既要满足眼前的需求,又要确保长远效益,其中长远效益至关重要。既要全面,又要重点突出;在每个阶段采取适当的措施;主要依靠内部资源,同时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和国际经验。
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是21世纪全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应对气候变化必须置于全球背景下进行考量;它不仅是一项挑战,也是推动增长模式向可持续发展转型的契机。适应和减缓必须同步进行,其中适应气候变化和积极预防及避免自然灾害是重点。
资源是国家资产、资源和自然资本,对国家发展尤为重要。资源必须得到充分评估、定价、纳入经济体系、管理和保护;必须以经济、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和利用,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联系,并确保资源安全。重点应放在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新材料和回收利用上。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环境保护既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也是其根本内容。加强环境保护必须遵循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预防为主的原则;将控制、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相结合;将保护人民健康作为首要目标;坚决杜绝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的项目。投资环境保护就是投资可持续发展。
2- 目标
a)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积极适应气候变化,预防自然灾害,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根本上改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合理、有效、可持续,遏制环境污染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加剧,保障生活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向绿色环保经济转型。
到 2050 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合理、经济、有效、可持续地开发和利用资源;确保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态平衡,努力实现与本地区发达工业国家当前水平相当的环境目标。
b) 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
- 关于应对气候变化:
提高专业机构预测、预警自然灾害和监测气候变化的能力。在社会各界形成积极预防和避免自然灾害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逐步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动预防、应对和限制海平面上升导致的高潮、洪水和海水入侵对沿海地区,特别是湄公河三角洲、红河三角洲、中部沿海地区,尤其是胡志明市、芹苴、金瓯等沿海城市的影响。
与 2010 年相比,单位 GDP 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8-10%。
关于资源管理:
评估陆地重要资源的潜力和价值。在海洋资源基础调查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以经济、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式规划、管理、开发和利用国家资源。遏制淡水和森林资源日益减少的趋势;提高单位GDP用水效率。确保土地平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并灵活利用380万公顷水稻种植用地,以保障粮食安全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效且可持续地开发利用生态、景观和生物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的出口。
转变能源使用结构,使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占一次商业能源总量的比例超过 5%;降低单位 GDP 的能源消耗。
- 关于环境保护:
防止出现并彻底处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场所;对排放到流域环境中的废水进行70%的处理;销毁和处理超过85%的危险废物,100%的医疗废物;再利用或回收超过65%的生活垃圾。
力争使95%的城镇人口和90%的农村人口获得清洁卫生的饮用水。管控安全问题,治理战争造成的环境污染。改善城镇和人口密集地区的空气质量。显著改善手工艺村和农村地区的环境。
合理管理开发,尽快停止对天然林的开发,将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到 300 万公顷以上;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45% 以上。
三、主要任务
1- 一般任务
-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增长模式向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转型。制定一套评估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成果的指标,并将其纳入国家标准;试点发展绿色经济模式、绿色产业、绿色城市和绿色乡村。
- 实施以生态特征、资源潜力和气候变化适应为基础的功能分区,作为发展规划的基础;将海洋空间规划与陆地发展空间联系起来;将气候变化应对目标、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纳入部门、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发展规划中,确保地方防御和安全。
- 建立并应用模型,预测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资源和环境的总体影响。试点在流域和沿海地区应用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适应的综合统一管理方法,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 根据国际标准,构建全面统一的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数据库系统。建立适当的机制,用于信息的开发、共享和有效利用该数据库。
2- 具体任务
a) 关于应对气候变化
- 提高预测、预警、主动预防、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建设并发展气候变化研究、监测、预测和预警以及自然灾害应对能力,使其达到东南亚地区领先国家的水平。定期更新并完善2030年及2050年愿景的具体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情景。
转变农业结构、作物和牲畜品种,调整作物种植季节和农业生产技术,以适应气候变化。增强知识,提高适应能力,保障易受气候变化严重影响地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人民的生计。
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来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建筑材料、排水等方面的气候变化。
主动制定适合各部门、各领域、各区域,特别是沿海地区、山区和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自然灾害预防、规避和减灾计划及条件。制定应对影响生产、民生、保障国防安全的最坏情况的积极计划。提高搜救和疾病防控能力。重点关注受气候变化严重影响地区的人民健康。倡导责任意识,动员企业和社区积极参与自然灾害的预防、规避和减灾以及应对气候变化。
实施水库升级改造和安全保障计划,尤其是在中部地区、中部高地和北部中部山区。升级改造海堤和河堤脆弱段,修建水闸以防止盐碱化并蓄积淡水。保护、促进红树林、海岸防护林和上游防护林的恢复和种植。
首先要保护流域和河床的泄洪空间,特别是红河、湄公河、滂河、如大河、同奈河、西贡河等大河。
加强和建设城市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的供水和排水工程。
- 加强措施,防止、应对和限制因海平面上升引起的高潮、洪水和海水入侵的影响。
根据海平面上升情景,绘制乡镇级洪水风险地图。根据海平面上升情景,审查、补充和调整部门和行业发展、区域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计划。积极主动地对洪水、风暴频发地区以及易受山洪和山体滑坡影响地区的居民区进行搬迁和重新规划。
为胡志明市、芹苴、金瓯等沿海城市,特别是湄公河三角洲地区,实施防洪工程。
-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和发展自然生态系统,提高吸收温室气体的能力。
调查、清点、制定适合各行业、领域和地区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路线图和计划。
在各国和国际组织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下,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发展国内碳信用交易市场,并参与全球碳市场。
优先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努力遏制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并为社区创造生计。
促进国家经济高效能源利用目标方案的实施。
b) 关于资源管理
- 加强对国家资源的潜力、储量、经济价值、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调查和评估。
重视资源基础调查,特别是矿产资源、水资源和海洋资源。重点开展深海矿物基础地质调查,并发现新型矿物。
逐步识别、评估价值、建立账户,并在经济中对国家资源进行核算。
评估和推广生态系统服务、景观和遗传资源的价值。
- 合理、有效、可持续地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国家资源。
制定战略,保护、开发和利用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资源。建立透明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合理、有效和可持续地利用国家资源。
尽量减少并逐步停止出口原材料和半成品矿产,大力发展深加工。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特定战略矿产,应制定专项政策平衡进出口。应根据国家长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规划部分重要矿产的储备和进口。
创新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建立土地数据库。促进经济、合理、有效的土地利用;兼顾面积保护和农田肥力保护;逐步克服土地零散、小规模利用问题。促进未利用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开辟中山区土地资源非农开发利用的新方向。
保护、预防和防治荒漠化和沙漠化……并确保按照规划为可持续森林发展预留土地面积,尤其是在西北部、中北部和中部高地的山区。
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蓄水、调控水资源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对污染水资源的废弃物源头控制,严格管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确保节水、高效、可持续利用。积极与各国及国际组织合作,保护跨国水资源。
控制过度捕捞活动,打击和防止破坏性捕捞,以保护水生资源,尤其是在沿海地区。
- 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新型原材料、燃料和材料的开发利用,以替代传统资源。
促进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投资;推动能源使用结构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全国能源总量比例较高的方向转变;鼓励各经济部门参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
促进对外资源勘探开发合作,以满足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新型原材料、燃料和材料的生产,以替代传统资源。
c) 关于环境保护
-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源。
提高战略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的有效性和效率,确保战略、规划和发展项目从制定、审批和实施阶段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禁止引进技术落后、效率低下、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浪费原材料和资源的新技术,禁止实施采用落后技术的新投资项目。
针对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其环境影响的类型和程度,实施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制定路线图,应用与东盟地区领先国家相当的环境标准和法规(排放和技术)。加强环境污染控制,尤其要加强工业区、工业集群、矿产开采加工场所、手工艺村、流域、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控制。控制城市和人口密度高的城市地区的空气质量。控制农业生产过程中影响人民健康和生活的污染(农药残留、秸秆焚烧等)。
加强对投资和技术转让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环境控制,防止从国外进口不符合环境要求的过时技术、机械设备、原材料和燃料。限制国际一体化和全球化对我国环境的不利影响。
推动实施废水处理方面的投资计划和项目,特别是含重金属废水、放射性物质废水、医疗废水、工业废水、农林水产加工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重点关注固体废物处理和危险废物管理。促进废物的再利用、回收、生产和能源回收。
发展以环保产业、环保服务和废物回收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推进环境保护活动的社会化,促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倡导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
- 克服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条件,限制环境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影响。
重视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为人民提供清洁饮用水和环境卫生服务,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工业区、产业集群、手工艺村、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岛屿以及特别贫困地区。
全面评估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明确各机关、组织、企业和个人的责任。重点彻底、果断地处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施以严厉制裁,严格执法,强制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减排和废物处理方面的义务。
重点改善污染严重的湖泊、池塘、运河、沟渠、河段和溪流,首先从源头入手,重点关注城市和居民区。集中资源落实国家目标计划,治理污染,改善滂河、如-大江和同奈河流域的环境。
严格落实矿产开采后环境恢复措施,加快矿山清理和修复进度,整治二恶英污染土地,归还清洁土地用于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保障人民安全。
重点改善城区和居民区(尤其是大城市)的空气质量、树木和休闲空间。
保护和发展森林,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恢复和再生天然林,促进植树造林,特别是红树林、海岸防护林和上游林。有效防止森林砍伐和森林火灾。尽快停止在天然林中伐木。
加强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现有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并加快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区。优先投入资源用于景观、生态和自然遗产保护。
严格保护野生动物、农作物、药用植物、珍贵牲畜、珍稀濒危物种。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和扩散。加强转基因生物风险管理。
IV- 主要解决方案
1- 加强和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意识,形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拓展宣传教育形式,创新内容,确定重点宣传教育主题;将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中学和大学教育以及领导人才和管理者培训课程。传播经验,提升能力和技能,以预防自然灾害并适应气候变化,造福全体人民、企业和整个社会。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谴责和统一对严厉打击浪费资源、砍伐森林、环境污染、猎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的必要性认识。
提高各级领导、管理者、各部门、各企业和全体人民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制定机关、组织、企业、干部和党员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准则和标准。在社会中形成环境文化和环境伦理。开展部门和地区的环境评价和分类工作。
2-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在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重点开展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早期形成了一些关键科学领域,例如可再生能源、废物回收利用、新材料、天文学等。
促进生产技术创新,朝着环境友好、节能、资源高效利用、低浪费、低碳的方向发展;研究、开发和接收先进技术转让,以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重点关注非结构性解决方案。
加强遥感技术、新技术和先进技术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应用,用于预测、预警、调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
制定和实施国家级重点科技计划,以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关键目标、任务和关键解决方案的实施。
3. 加强国家对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着重于制定和完善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投资、税收、行政和民事违法行为处理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朝着补充和结合的方向发展,以克服法律重叠和冲突,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争端冲突的解决机制。修订和补充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经济和刑事处罚措施,确保足够的威慑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检查、审查和严厉处理。
研究如何改进组织结构,完善调动和有效利用所有资源的机制和政策,以全面、统一、集中的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职能和任务,彻底克服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管理存在的碎片化和重叠问题。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建立鼓励社会化的机制和政策;建立民众有效监督资源开发管理、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机制。
4. 创新和完善金融机制和政策,加强和多元化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资源。
将增加预算支出与国内外投资来源多元化相结合,尤其要优先考虑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加强各专门管理部门在资源调动、管理和利用方面的作用和责任。
每年优先拨出适当的预算用于基础调查、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优先拨出预算用于有效实施国家目标计划,以治理污染并改善梂江、如江-大江、同奈江的环境。确保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他国际援助资金的透明、合理和有效使用。
彻底掌握并有效运用以下原则:污染者必须承担处理、补救后果、改善和恢复环境的成本;从资源和环境中获益者必须有义务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再投资做出贡献。
实施相关政策,鼓励、激励和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活动;支持人们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特别是上游森林、沿海红树林,以及帮助受资源过度开发影响的人们。
到 2020 年,将制定路线图取消化石燃料的价格支持机制和政策;对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废物回收利用和废物发电的项目,在前 10 年实施价格补偿。
5. 尊重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一体化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融合;重视参与和执行国际条约。加强与其他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交流及政策对话。
加强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论坛的合作,以保护跨界水资源,获取新技术,调动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环境。
促进亚洲-欧洲、亚太、东亚、东盟、湄公河次区域在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五、实施组织
1- 各级党委和组织应当根据所在部门、地方、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宣传和制定执行本决议的计划;将本决议规定的目标补充到所在部门、地方、机关、单位的年度计划中,并每年审查和评价执行情况。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代表委员会牵头审查、修改和补充与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领域相关的法律文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和监督执行该决议创造统一、同步的法律基础。
3- 政府党的执行委员会领导调整规划、计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方案;修改和补充细则文件;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价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具体方案、计划和措施。
4- 越南祖国阵线和群众组织推动动员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资源、保护环境和监督决议执行情况的活动。
5- 中央宣传部负责组织向各级党委、党支部和党员宣传、传播和执行本决议。
中央经济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敦促执行该决议,并定期向政治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