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政府例会决议

December 8, 2012 15:49

12月7日,政府颁布了2012年11月份政府例行会议决议。



2012年11月,总理阮晋勇主持政府例行会议。(图片:Duc Tam/VNA)

决议重点之一是要求政府责成越南国家银行紧急制定计划,根据宏观经济发展和通胀控制目标调整贷款利率和信贷增长,制定坏账处置方案,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向总理汇报。同时,加快商业银行重组进程,确保系统安全;继续优先向农业领域,特别是水产养殖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产品提供信贷。

决议明确指出,财政部要主持并协调各部委、各机关、各地方加强收入管理,防止收入流失,处理欠税,完成政府向国会报告的2012年国家预算收支任务。同时,要严格、节约、有效地管理支出,控制计划外额外支出任务,确保国家预算平衡。

政府责成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各部委、行业、地方于2013年1月10日前向政府总理紧急提交2013年中央预算发展投资资金、国家目标计划资金、国债资金计划;同时采取措施加速落实和拨付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资金,特别是ODA资金、集中预算资金、国债资金;采取积极、同步措施动员和大力吸引ODA和FDI资金,特别是在高科技、清洁技术和劳动密集型领域。

政府要求建设部牵头、配合国家银行、自然资源环境部及有关部委、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紧急制定解决房地产市场困难的计划,促进房地产库存消化,提出促进保障性住房和低收入者住房发展的措施。

同时,政府同意将第64/2012/ND-CP号法令关于建筑许可的第6条1款b点中关于在稳定的城区和无详细规划的街道上建设建筑工程和个人住宅建筑许可具体条件的规定推迟到2013年7月1日实施。

交通运输部将主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提出调动政府担保债券资金用于投资1A国道、14号国道升级扩建工程的办法,并根据具体项目向总理汇报,于2013年1月审议安排资金。

政府要求工贸部牵头、配合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确保春节期间商品、服务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供需平衡;加强2012年最后几个月的市场管理、运行和价格稳定;严格控制爆竹和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进口商品,打击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

政府还要求商务部制定适当的解决方案和机制,支持企业消费产品;对库存进行分类,以便及时采取处理措施;通过促销计划减少库存,刺激消费,特别是在农历新年期间。

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措施力度,促进农业、水产生产发展,保持当前增长势头,确保春节期间粮食供应充足,积极应对复杂形势的自然灾害,防控农作物和牲畜疫病;严格控制畜牧养殖、农水产品加工过程中植保化学品和禁用物质的使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政府还指示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同步有效落实立功人员和其他政策受益者的机制和政策;重视春节期间对贫困人口的关爱,不让群众在春节期间挨饿,同时继续有效落实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特别弱势乡镇;推动与为农民工、贫困人口、复员军人和土地用途转换地区工人创造就业机会相结合的职业培训计划。

卫生部加强了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检查和管控,尤其是在春节期间。此外,卫生部还必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医疗检查和治疗质量;实施同步解决方案,减少医院超负荷;继续实施全民医保;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管理药品价格。

政府责成信息传媒部配合各部门、地方做好有关情况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克服困难和挑战,为顺利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目标作出贡献。

各部门、地方要主动管理,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所负责业务管理领域的政策、方针和解决方案,特别是民众关心的问题;继续办好网上对话、问答、交流活动和“民问部长答”活动。

政府督察局要主持、配合各部门、地方重点指导处理解决悬而未决的信访案件;控制群体性信访、上访事件发生,影响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加强现场对接,解决当地案件。

政府认为,颁布第71/2012/ND-CP号法令符合制定法律文件的进程和程序;对不转移机动车所有权行为的处罚规定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对道路机动车进行管理。

但实际执行中,还未按照法令规定执行,对此类行为处罚措施的宣传引导不够,需要吸取教训,进行相应调整。

政府责成公安部牵头、配合有关部委紧急印发关于指导落实第71/2012/ND-CP号议定有关机动车登记、牌照发放等若干条款的通知,旨在简化机动车登记、过户、牌照发放的流程、手续和条件,为机动车过户,包括多次买卖机动车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在等待该通知发布期间,不会对未能按照第71/2012/ND-CP号法令转移车辆所有权的行为施加任何处罚。

政府还责成财政部制定计划,相应调整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费。


根据(TTXVN)-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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