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国家葬礼仪式是如何组织的?
担任或离任下列职务的官员逝世后,举行国葬:党中央总书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
对其他为党、国家和人民的革命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和功绩,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威望的高级干部,由政治局决定举行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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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12月17日第105/2012/ND-CP号法令,越南全国哀悼实施规定如下:
1. 举行国葬的称号
担任或离开下列职位的官员去世时,将享受国葬:
a)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
b)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c)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理;
d)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
政治局决定为其他为党、国家和人民革命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立下功勋、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威望的高级干部举行国葬。
2. 国葬通知
以下机构联合发表关于国葬的声明: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
3. 国家丧葬委员会和丧葬组织委员会
政治局决定成立国家丧葬委员会,由代表政治局、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会的25至30名成员组成;
国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中央机关、逝者所在或曾经所在单位、逝者出生地或曾经出生地的省份或直辖市的领导代表。
国家丧葬委员会负责根据本法令的规定指导国家丧葬的组织工作;
国家丧葬委员会主席是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或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政治局决定成立治丧筹备委员会,由中央各部委、各部门、逝者家乡或出生地代表以及逝者家属代表等15至20人组成。
丧葬筹备委员会负责协助国家丧葬委员会管理丧葬筹备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按照本法令规定参加筹备国葬的各单位;丧葬筹备委员会主任由副总理担任。
4. 国葬文件
中央组织委员会主持并协调中宣部、中央党委办公厅、逝者管理机关起草:国葬公告;国葬委员会、丧葬组织委员会名单,逝者生平简介;瞻仰仪式、追悼会、安葬仪式通知;悼词、感谢词,并征求逝者家属意见,报国葬委员会批准。
5. 在媒体上报道和发布有关国家葬礼的信息
a) 传递悲伤的消息
在丧葬筹备委员会正式宣布之前,媒体只能对死者死亡事件进行简短报道。丧葬筹备委员会成立并正式宣布葬礼后,媒体可以报道悲伤的消息,并发表介绍死者的文章。
b) 在媒体上发布
《人民报》和中央、地方新闻机构对国葬情况进行报道,包括:公告、国家丧葬委员会、丧葬筹备委员会名单;逝者生平简介、照片;全国哀悼仪式;公告瞻仰仪式、追悼会、安葬仪式,以及国家丧葬委员会致谢词;
中央纪录片科学电影制片厂拍摄了葬礼、追悼会和安葬仪式的纪录片,越南之声电视台、越南电视台、越南通讯社对葬礼、追悼会和安葬仪式进行了现场报道和直播。
6. 哀悼的时间和仪式
国葬时间为2天。在此期间,全国各机关、办事处及越南驻外代表机构降半旗,系丧带(宽度为旗杆宽度的十分之一,长度为旗杆长度,仅悬挂至旗杆高度的三分之二,用黑布系住旗杆,不悬挂),不举办公共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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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葬和埋葬地点
国葬将在河内陈圣宗第 5 号国家殡仪馆举行(如果在河内举行);军医院 175 号殡仪馆或胡志明市第 3 郡黎贵惇第 25 号殡仪馆举行(如果在胡志明市举行)。
葬于河内梅迪克公墓;胡志明市公墓,或根据家人意愿火化、电死、葬于家乡或其他当地公墓。
8. 装饰祭坛并守在棺材旁
站台以黑色为底色,上面悬挂着系有哀悼丝带的国旗、逝者照片和白色文字“深切哀悼同志……”。
供桌置于房间中央,台下,内设香炉、金刚枕。
灵柩上覆盖着国旗,安放在舞台中央的基座上,头部朝向祭坛。
丧葬组织委员会指派丧葬组织委员会成员在党中央、国会、国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等高级代表团前来吊唁时值班。
瞻仰遗容和追悼会期间,灵堂门口有二名仪仗队,棺木四角有四名身着制服的军官,棺木周围有六名仪仗队,瞻仰遗容、追悼会和送葬队伍由军乐队伴奏。
9.葬礼上的花圈
丧葬组织委员会准备了六个红布花圈,上面刻有党中央、国会、国家主席、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和家属的金字;在各代表团敬礼完毕后,放置在祭坛两侧。
丧葬筹备委员会准备了30个可轮换的花圈。丧葬公告称:前来吊唁的代表团不带花圈,只带一块1.2米×0.2米的黑色布带,布带上写着白色“谨致哀悼”字样,下方有一小行文字,写明将佩戴在丧葬筹备委员会准备的花圈上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
10.葬礼
丧葬组织委员会安排来访代表团的队形为:两名士兵手持花圈走在最前面,代表团团长跟在后面,团长右后方是带领来访的军官,来访代表团成员排成两排。
丧葬组织委员会负责接待和安排外国代表团、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越南代表机构以及其他希望前来吊唁和登记吊唁簿的外国机构和个人。
瞻仰结束后,代表团团长在唁簿上签名。
参观期间,军乐团演奏了歌曲《阵亡将士的灵魂》。
11. 在国外举办葬礼
a) 在越南举行国葬的同时,外交部指导越南驻外代表机关接待越南和外国组织、个人前往越南驻外代表机关吊唁和登记吊唁。
b) 仪式装饰:
舞台以黑色为背景,上方悬挂国旗,系有哀悼丝带,并附有逝者照片和白色文字“深切哀悼同志……”;
佛台置于房间中央,佛台下置香炉一具;佛台两侧各置02个固定花圈;
唁表。
12.追悼会
a) 参加丧葬仪式的人员有:国家丧葬委员会;丧葬组织委员会;死者家属、亲属;机关、单位、地方代表。
b) 参加葬礼的代表团所在地
家属站在殡仪馆左侧(仰望祭坛);
党和国家领导人站立在灵堂右侧(仰视主席台);
各部委、部门、行业、其他专业代表团、值班部队、军乐团按照丧葬组委会安排站立。
c) 追悼会计划
丧葬组委会主任宣布追悼会开始;
军乐队奏国歌;
国家丧葬委员会主席宣读悼词并默哀一分钟;
默哀期间,军乐队演奏《阵亡将士的灵魂》;
丧葬组委会主任宣布追悼会结束。
d) 在中央追悼会的同时,逝者家乡或出生地的地方领导人组织地方追悼会。
13.葬礼
参加葬礼的人员有:国家丧葬委员会;丧葬组织委员会;死者家属、亲属;机关、单位、地方代表。
在将灵柩从殡仪馆抬到灵车、从灵车抬到墓地时,有1名军官手持照片、1名军官手持勋章枕、1名军官披国旗手持旗帜走在灵柩前;由1名军官和12名士兵组成的工作队将灵柩从殡仪馆抬到灵车、从灵车抬到墓地;国家丧葬委员会正副主任共同抬灵柩(在灵柩前);家属和其他成员走在灵柩后。
14. 葬礼服务的力量和手段
a)国防部筹备的殡葬服务部队,包括:
殡仪服务队伍:4名值班人员,距灵柩1.5米;6名手持CKC刺刀枪值班的士兵,距值班人员0.7米;2名仪仗队,站在殡仪馆门前;花童;护丧人员;军乐队为殡仪服务;
殡仪队伍:4名官兵在棺木四角1.5米处执勤;6名士兵手持CKC枪在执勤人员0.7米外执勤;2名仪仗队在殡仪馆前站立;1个国旗队;1个军旗队;3个军种仪仗队(127名官兵)、军乐队为殡仪服务;
丧葬队伍:1名军官抬照片,1名军官抬勋章膝盖,1名军官包裹旗帜;1名军官和12名士兵抬棺材的工作队;7名士兵准备灵车;三个军种的仪仗队;
丧葬队伍:陵园门口站岗的官兵二十七人;假墓队伍十三人,三军仪仗队、军乐队为丧葬服务。
b)国防部准备的丧葬车辆包括:指挥车1辆;国旗、照片、勋章枕载车1辆;军旗车1辆;仪仗队载车6辆;花车1辆;灵车拖车1辆(灵车尾部为1门122毫米榴弹炮);备用车1辆;情报车2辆;救护车1辆。
c) 灵柩上覆盖国旗,置于灵车上的玻璃笼内。
15. 葬礼
工作组将灵柩抬至墓地后,丧葬组委会主任宣布下葬仪式开始。
工作队正在值班下放坟墓。
治丧组委会负责人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家属在墓前留下第一把土,绕墓一圈,送别烈士。
施工队继续修缮墓室。
安葬填墓仪式上,军乐队演奏《葬礼进行曲》。
填埋完毕后,丧葬组委会默哀一分钟,送别逝者,军乐队演奏《阵亡将士的灵魂》。
16. 陵墓建造及费用
陵墓由花岗岩建造,尺寸符合现行规定。
修建墓穴或火化、电力葬礼和葬礼服务的费用由国家预算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