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任意拒绝登记检查、干扰规章制度。
越南注册处严格禁止任意直接干扰设备硬件和软件的行为;执行不按照程序的操作以改变检查结果。
近两个月以来,胡志明市和河内等地多家汽车检测中心的车辆检测数量骤增,原因是部分中心因车辆检测违规而被迫暂时关闭,而年底车辆检测数量也出现大幅增长。
等待数小时进行车辆检查让许多司机感到疲惫,浪费时间和金钱。
针对上述问题,2月16日,越南登记处向全国机动车检验单位发出关于提高机动车检验工作质量的文件。
因此,越南登记处要求车辆检查单位按照交通部第 16/2021/TT-BGTVT 号通函规定的程序、方法和内容准备文件并进行车辆检查。
车辆登记局严禁车辆登记单位任意拒绝进行不符合规定的检查(例如,拒绝检查仅有1个倒车灯设计的车辆、带有装饰贴花的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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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排队进入检查区。图片:Dam Thi Hoai Anh |
检查不合格时,检查单位应在检查管理系统中发出警告,制作缺陷和损坏物品通知书交给车主,不得随意复印或不按第16/2021/TT-BGTVT号通函附录八规定的形式手写。
此外,登记部门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随意直接干预设备软硬件;不按程序操作更改检测结果;更改检测数据库如部分遮盖柴油机排放检测设备的读取器(传感眼);进行两次操作获取同一轴上两个车轮的制动力数据;检查主制动器时同时拉起手刹或反之;检查制动器时挂倒档……登记单位必须对这些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为防止和发现违法行为,登记部门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审查并与部门进口机动车、生产、组装和改装机动车的车型数据库进行比对,确保与原始记录一致,以彻底消除车辆重量、车辆结构、货物尺寸等差异等错误。
注册局还要求注册中心主动审查设施、检测线和人力资源的状况,确保设备维持正常运行状态。
各检验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制和政策,照顾检验人员及所属专业人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确保他们安心、乐意为群众和企业做好机动车检验工作。
检查组组织对每个检查员和专业人员进行宣传,以提高个人的责任感,不擅自辞职,发扬互爱精神,团结整个检查部门,特别是机动车检查领域,克服这一困难时期。
登记司愿意听取登记单位对相关法律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便在职权范围内研究解决或向上级汇报,以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