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火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Baonghean.vn)-第825/CD-TTg号电报深刻领会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关于加强防火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给予指导,广泛宣传,使人民提高警惕,及时应对,防止发生火灾爆炸。
落实政府总理关于阮富仲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灭火工作指示的批示 2023 年 9 月 15 日第 825/CD-TTg 号批示。2023 年 9 月 19 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向各省厅、直属部门和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签发第 7861/UBND-NC 号批示,关于落实政府总理关于阮富仲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灭火工作指示的批示。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责成省公安局主持、配合建设厅及省有关部门、行业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于2023年9月21日前落实政府总理上述批示。

电报内容指出,过去一段时间,中央书记处、国会、政府和总理已多次下发文件指示各部委、地方做好防火、灭火和救援工作(PCCC和CNCH)。但部分部委、地方尚未坚决贯彻落实,存在诸多不足和不足之处,火灾爆炸风险依然很高,导致发生特别严重的火灾,例如2023年9月12日河内市青春郡姜定坊一栋多层公寓楼(俗称迷你公寓楼)发生的火灾。为彻底落实总书记阮富仲关于加强防火灭火工作的指示,提供指导和信息,并广泛宣传,使人民提高警惕,迅速采取行动,防止火灾爆炸,尤其是在即将到来的旱季,总理要求:
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继续集中精力认真落实、坚决有效执行秘书处、国会、政府、总理关于消防、灭火和搜救工作的文件,特别是秘书处2015年6月25日第47-CT/TW号指示和2021年5月18日第02KL/TW号结论、国会2019年11月27日第99/2019/QH14号决议、政府总理2023年1月3日第01/CT-TTg号指示。在执行过程中要明确各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评估,对未认真执行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追究责任;每位干部、公务员、党员都要模范贯彻落实消防法规。
——公安部指示全国公安力量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部门、机构组织对公寓楼、多户住宅、人口密集的租赁服务场所、生产经营场所等火灾爆炸危险性较高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评估现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限制火灾爆炸的发生,将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后果降至最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大检查)。

——建设部:研究制定关于多户住宅、人口密集型租赁服务业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修订、补充、完善、发展和补充此类住宅的消防标准。抓紧完成修订后的QCVN 06:2022/BXD号法规和个人住宅标准(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主持配合公安部抓紧研究防火防爆方案,克服上述类型住宅存在的消防不足;同时,出台指导性文件,解决其他现有工程、设施消防难点和障碍;指导各单位、地方指导机关、组织、个人落实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案,确保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工贸部要研究、及时出台或建议主管部门出台用电管理责任规定(电表后)。指导电力部门检查、发现不保证用电安全的建筑物、设施和住户,指导、建议群众注意消防安全;加强对用电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
——各部委、各行业、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要加强消防宣传指导工作,特别是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时,加强人员防火扑救技能和逃生技能的宣传指导。中央和地方各级信息传媒机构要通过大众传媒加强人员防火扑救技能和逃生技能的宣传指导。宣传指导内容要具体、简洁、易懂、易记、易实施。
——教育培训部指示有关单位和教育机构立即组织对学生进行防火、逃生技能教学。
-信息通信部指示加强大众媒体的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警惕性,及时应对火灾爆炸事故;指示网络运营商向移动用户发送短信,宣传和推荐火灾爆炸事故中的防火、灭火措施和逃生技巧。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等视听媒体应在观众较多的时段(优先时段每天6:00至7:00和19:00至21:00在VTV1、VTV3、VOV……)向人们宣传和指导防火防爆、逃生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在火灾爆炸危险较大、人员密集场所。
-建议越南祖国阵线与各群众组织积极配合宣传,动员人民首先在成员和家庭中加强消防安全。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整顿建筑管理活动,特别是建筑许可、检查、审核和法律执行工作;明确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许可和施工秩序管理方面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建筑案件。指导组织对公寓楼、联排别墅、人口密集的租赁服务场所、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制定解决方案,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指导整顿国家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县、乡两级消防管理工作,对出现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增加消防资金投入,支持购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消防和搜救设备。
——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指导、落实、检查、督促落实该通告;严肃追究有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对各自负责地区、领域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火灾、爆炸事件不负任何责任。
-责成公安部主持并配合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落实通报情况;建议对做得好的地方予以表彰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地方予以批评教育、通报通报,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个人追究责任。定期总结情况,每月向政府和总理汇报。总理呼吁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要提高防火灭火意识,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火灭火作为保护自己、亲人和全社会安全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