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女子“胡言乱语”,与多位高层领导人有关系
Chat没有工作,却还吹嘘自己人脉广,能帮很多人上学、找工作。其实,这名女子的广告宣传完全是“胡扯”。
8月24日,河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黎氏察(Le Thi Chat,别名Phu,1952年出生,住义安省新岐县新岐镇)一案进行审理,并依据《刑法》第139条,判处被告人黎氏察(Le Thi Chat,别名Phu,1952年出生,住义安省新岐县新岐镇)重刑。该案受害人为武氏寮(Vu Thi Loan,1975年出生),住青春郡,也是一名“职业介绍人”。
因此,2012年9月18日,Loan女士向警方提交了一份诉状,指控Le Thi Chat通过“跑”学校和“跑”工作的方式骗取了她超过10亿越南盾。而这些钱全部来自十多个请求她帮助孩子入学或就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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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氏察在庭审中 |
警方在调查中澄清,Loan女士通过社会关系认识了Chat。在两人认识期间,Chat曾告诉Loan女士,她与多名高层领导有关系,因此可以为任何想上学或工作的人“奔走”。
2009年,Loan女士信任Chat,她告诉多名亲戚,有11人请求她“贿赂”,让他们的孩子去一些中学读书或去银行工作。Loan女士从亲戚那里拿到钱和文件后,迅速去找Chat寻求帮助。
此后,Chat预收了Loan女士8亿越南盾,用于“买”学校和“买”工作。然而,承诺期到了,Chat却拿不到任何上学和工作的案例。事实上,Chat并不像她声称的那样与高层领导有任何关系。
随后,Chat将从Loan女士处获得的大部分钱财“撕碎”,并继续向其他多人求助,但均未成功。当被要求归还钱款时,Chat仅支付了部分款项给Loan女士,目前仍在从受害人处挪用超过4.3亿越南盾。
受害人方面,Loan女士在知道自己遭遇诈骗后,被迫拿出家里的钱来偿还被她利用的几十个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Loan女士请求法院强制被告退还其侵吞的剩余款项,并对Chat进行严厉处罚。
经过半天的审理,河内市一审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侵占财产罪”,且被告人的供述与证据、有关文件相符,决定依据指控的罪名判处黎氏刹有期徒刑8年。
根据 anninhthu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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