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合县两起爆炸事件的受害者因未获得赔偿而“呼吁帮助”。
距离Tam Hop公社(Quy Hop)发生两起可怕的爆炸事件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但许多房屋受损的家庭仍然不得不等待,因为造成爆炸的家庭“慢慢地”拖延赔偿。
严重损伤
据《义安报》报道,7 个月前,2024 年 8 月 27 日下午 5 点 30 分左右,在三合乡决田村(Quy Hop)发生了一起可怕的爆炸,导致居住在上述地址的黄文光先生(60 岁)和他的妻子黄氏香女士(53 岁)丧生。
两天后(8月29日),当受害者家属租用挖掘机和卡车清理现场时,突然发生了第二次爆炸。爆炸导致挖掘机司机陈高辉先生(37岁,居住在义春乡)面部、手臂、腿部严重受伤,耳膜穿孔。
此外,这两起爆炸还给许多邻近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房屋被炸毁,屋顶瓦片严重受损。

“自从我父亲出生以来,我母亲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爆炸。”——住在爆炸发生地——光先生和香太太家隔壁的居民张氏婷女士回忆起那可怕的一幕,至今仍心有余悸。她回忆说,当时天气炎热,她一家五口——包括夫妻二人、两个孩子和一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刚从后面的空调房走到前面,突然就听到一声巨响。
“爆炸产生的压力震塌了后墙,屋顶瓦片几乎被掀翻。后来跑过来的许多人还以为爆炸是从我家发生的。当我听到邻居们喊着说有两个人死了时,我非常困惑,以为是我的老母亲和长子遇难了。后来我才知道,爆炸是从光先生和香太太家发生的,”婷女士回忆道。

目前,在两次爆炸之后,婷女士家的四楼房屋已成一片废墟。爆炸产生的巨大压力导致屋顶坍塌。紧邻光先生和香女士家的一整面坚固的墙壁也完全倒塌。屋内所有家具都已损毁,散落在砖块、石块和散落的钢材之间。
住在爆炸地点两户之隔的居民何氏福女士回忆起那可怕的一幕,也感到震惊不已。不仅她自己的房子受损,就连她女儿刚建好不久的房子也未能幸免。爆炸导致整个石膏天花板坍塌,屋顶瓦片破碎,玻璃窗玻璃破碎,墙壁开裂,她不得不全部拆除、重新粉刷。维修费用高达3.5亿越南盾。更不用说停在房子旁边门廊上的皮卡车,其挡风玻璃和车门也被爆炸的冲击波震碎了。

福克夫人带我们去看了爆炸现场,几个月过去了,那里仍然一片狼藉。墙壁歪斜,砖块散落一地,天花板和波纹铁皮屋顶仍然卷在残垣断壁上。
事实上,爆炸发生后,冲击波从爆炸房屋向两侧扩散,导致周围三四户人家的房屋受损最为严重。不仅西侧Thin女士、Phuc女士及其女婿的房屋遭受重创,东侧Thuy女士及其丈夫(Quang先生和Huong女士的姻亲)和三个孩子的房屋也未能幸免。Thuy女士的房屋由于结构受损严重,无法修复,被迫拆除原有地基,重建新房(目前地基已建成)。

尚未得到充分补偿
2024年8月27日和29日,三合乡决仙村连续发生两起爆炸,造成多户民宅严重损毁,这一事实毋庸置疑。然而,令受灾家庭感到不满的是,肇事方迟迟不肯支付赔偿金。
黄文芳先生(Thin女士的丈夫)说:“爆炸后,我的家人失去了一切,整栋房子都严重受损,更不用说被毁的家具和电器火灾了,但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任何赔偿。”
Phuong先生的家人要求赔偿3.5亿越南盾,但爆炸发生地的家属代表Hoang Manh Hau先生(Huong女士的弟弟,也是Thuy女士的女婿)只同意支付2.5亿越南盾的赔偿金。
由于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方先生一家无法修缮房屋,这五口之家仍然不得不住在婷女士任教的学校的旧宿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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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遭受重创的福女士一家要求赔偿5000万越南盾,但造成爆炸的那家人的代表侯先生最初只同意赔偿1000万越南盾。后来,当他在乡人民委员会工作时,他同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1500万越南盾。
福女士女儿的家人要求赔偿 3.5 亿越南盾的房屋维修费用(不包括车辆和家用物品的损坏),但是,造成爆炸的一方只同意赔偿 2.5 亿越南盾。
此外,范忠坚先生(翠女士的儿子)的家人要求赔偿 2 亿越南盾,但造成爆炸的一方只同意赔偿 1.5 亿越南盾。
爆炸发生后,当地政府也曾邀请相关各方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因此,方先生的家人、征先生的家人(福女士的女婿)以及建先生提起了诉讼。然而,在归合县人民法院举行第一次调解会议时,爆炸方的代表并未出席。
最近,方先生的家人也不得不继续向有关部门递交请愿书,希望尽快找到解决办法,稳定他们的生活。

据悉,2024年12月9日,谭合乡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4年8月27日至29日爆炸事件相关住户会议结束的通知。随后,义安省警察厅侦查机关多次与谭合乡人民委员会协调,与受影响住户共同寻求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案。然而,截至目前,各方仍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谭合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春禄先生表示:在组织工作后,省公安局和乡人民委员会的代表进行了说明,并希望有关各方在完成刑事案件调查前先解决民事纠纷。然而,各方仍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因此,当地已指示受影响家庭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
当损失显而易见,但爆炸肇事方至今仍未进行赔偿时,民众的愤怒是完全合理的。即使是那些已经同意赔偿的住户,也尚未收到赔偿款。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迅速介入,明确爆炸肇事方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彻底解决此案,避免拖延时间,影响民众生活,扰乱当地安全秩序。
根据义安省公安厅的调查结论,第一次爆炸是由于制造炸药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导致炸药混合物起火爆炸所致。第二次爆炸是由于挖掘机铲斗刮擦混凝土、金属、石灰砂浆等材料产生的摩擦导致原址残留炸药起火爆炸所致。义安省公安厅确认现场两名遇难者为黄文光先生和黄氏香女士(房屋所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