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因安城县的污染农场而感到不满。
面对邻近居民区的畜牧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新安亚村村民一致呼吁当地政府彻底解决。
污染环境
近日,仙城乡新安阿村村民不断反映,居住在同一村的黎文兴先生的养殖场经常散发恶臭,未经处理的废水流入田间和沟渠,造成环境污染。
父母年迈的阮文乔先生就住在这个农场旁边,他说:“洪先生家的农场大约10年前建的,以前主要养鸡,最近开始大量养猪,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废水渗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

据我们了解,根据当地民众的建议,2024年10月15日下午,由安城县自然资源环境厅牵头的综合检查组对黎文雄先生家的畜牧场进行了实地检查。
经实地考察,黎文兴先生家自2014年起已建起4个养鸡场(每个养鸡场面积160平方米)。养鸡场结构为波纹铁皮屋顶、板墙;鸡场建在夹层上,铺设B40网格,地面为水泥地面。2024年7月,黎文兴先生家改建为养猪场。固体废物为猪粪,单独收集,包装后出售给养蚯蚓的个体户。猪尿和厕所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沉淀池、沼气池处理后排放到环境中。

检查时,该农场存栏生猪47头,肉鸡2000只,新进口鸡1000只。据农场主介绍,2024年10月初,该农场发生了一起养殖废水流入陈氏莲女士菜园的事件,造成环境污染。
检查结束后,跨学科小组要求黎文雄先生的家人将猪群迁出家庭养殖区和居住区,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25日。
此次检查结束后,2024年10月21日,仙城乡人民委员会立即颁发了第91/TB-UBND号文件,以回应公民对此事件的诉求和反映。仙城乡人民委员会还告知,该乡此前已对黎文雄先生家的畜牧环境进行了检查,并于2024年5月3日和2024年10月4日做好了畜牧环境检查记录和行政违规处理记录。此后,乡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决定,对违反畜牧环境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和2024年10月8日分别处以罚款100万越南盾。

仙城乡人民委员会还要求黎文雄先生全面遵守畜牧兽医法的规定,按照向综合督查组承诺的,最迟于2024年10月25日将猪群迁出本户养殖区和居住区。同时,继续落实畜牧养殖环境保护措施,不允许排放废物影响居住区的环境和公共卫生。
建议的最终治疗方案
尽管仙城乡人民委员会已对民众的诉求作出了书面答复,但据乔先生称,这份答复并不完整,也没有明确说明问题的性质。尤其是在废水问题上,91号文件仅列出了雄先生家废水的处理流程,但并未明确处理后的废水是否符合直接排放的标准。检查组也没有对废水进行检测以获得具体结果,只是通过肉眼观察进行评估,而废水处理是有具体规定的。
“更不用说,在91号文件中,关于废水流入陈氏莲女士花园的解释是由于10月初发生的事件,这与事实不符,因为该地区现在已被黑色、恶臭的水污染,证明这一事件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Kieu先生强调说。

收到2024年10月30日第91号文件对检查结果的反馈后,仙城乡人民委员会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重新核实。检查时,洪先生的农场仍有15头怀孕繁殖母猪;3窝母猪,育有24头7日龄仔猪;23头20日龄断奶仔猪。
仙城乡人民委员会还要求洪先生的家人认真履行之前与县和乡跨学科代表团做出的承诺;全面遵守有关畜牧业和兽医法规的规定......
根据调查,得知黎文雄先生家所用并建设畜牧场的地块为仙城乡第21幅第159号地块,面积为1694平方米。2包括居住用地和多年生农作物用地。通过飞行摄像设备,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一个相当庞大的畜牧系统,覆盖了整个土地。

我们在洛克高溪检查,发现由于洪水的影响,大约一个月前人们记录的污水流出已经消失了。但实际上,周围一些居民的井水仍然散发着恶臭。农场周围的许多家庭仍然不敢使用井水,只能使用雨水。
仙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武先生表示:“根据雄先生家的土地记录,上面列有住宅用地和园地。但由于担心该户实际使用面积与记录面积存在差异,乡里已指派专门部门进行核查和审核。”
武先生也确认,该农场不属于当地土地使用规划范围。视察之后,洪先生也承诺将整个猪群迁出。但由于农场里有一些怀孕的母猪,这家人要求延长搬迁时间。

安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杨春福表示:“该厅还关注了前城乡新安亚村洪先生家的畜牧养殖情况,并成立了督查组。为了避免对养殖户造成损失,一些怀孕的种猪被允许饲养。”
阮福先生补充道:“县政府还要求前城乡人民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并督促生猪迁移工作按照承诺落实。同时,按照规定权限处理此事,并及时向县人民委员会报告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