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反对政府被判入狱 12 年
广平省人民法院以“民主兄弟会”成员阮忠直先生涉嫌推翻政府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特鲁克先生被判处12年监禁。照片:广平警察局 |
9 月 12 日,广平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忠直(44 岁)因犯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根据1999年刑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
当局指控特鲁克先生是“民主兄弟会”领导人之一,担任人民发言人、培训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分会主席。
特鲁克先生直接负责协会运作章程的修改和完成以及“民主兄弟会”项目的完成......
庭审结束时,合议庭裁定,Truc先生触犯了《刑法》第79条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服完刑期后,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