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兼职人员将享受社会保险。
8月13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许多意见赞同社会事务委员会的建议。但是否增加乡镇非专业劳动者以强制或自愿方式参加社会保险(SI)的问题,值得探讨。
8月13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许多意见赞同社会事务委员会的建议。但是否增加乡镇非专业劳动者以强制或自愿方式参加社会保险(SI)的问题,值得探讨。
越南国会主席张氏梅在社会事务委员会报告中指出:“许多国会代表同意增加乡镇非专业劳动者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主体。但就此问题,目前有两种方案。方案一:建议规定此类主体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并由国家优先扶持,因为此类主体不享有工资,只享有福利,并非全天工作,并且在疾病、生育、工伤事故、职业病(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方面难以解决。”方案二:批准实施强制性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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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国会请愿委员会主席阮德贤在评论该法律草案时表示:“通过与选民的接触,很多人希望缴纳社会保险。他们说是兼职,但实际上他们全天工作,津贴取决于当地经济状况,在偏远地区他们没有政权,他们实际上是‘吃住行’,扛牢牢的担子,背负着村里人的责任。从长远来看,在制定《地方政府法》时,我们必须考虑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把他们纳入公务员队伍。”
国会主席阮生雄对法律草案中提出的旨在扩大自愿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激励政策表示担忧,该法律草案通过修改缴费率、支付方式、自愿性社会保险福利和国家支持等相关规定。阮生雄表示:“这项政策旨在支持农民、工人、体力劳动者、公务员和准公务员,而他们的支持水平都接近贫困线,国家预算能承受吗?工资还没涨,更别提保险了。这项政策构想值得欢迎,但必须切实计算。”
越南总工会主席邓玉松提出了一种现代化的方法来处理兼职社坊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现在世界上都是按小时、按周计算工作时间的。所以我们不应该以年为单位来计算工作时间,而应该根据工资和收入缴纳社会保险。我们必须采取新的方法,彻底改变整个管理方式。”邓玉松先生说道,并建议效仿新加坡,实行社会保险管理模式。“必须以工资多少为基准,而不是早上去田里耕作,下午去社团上班,不缴纳社保。”邓玉松先生强调。
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强调:社会保险的原则是共享。因此,对于季节性工人和1至3个月劳动合同制的劳动者,必须同意实施社会保险,但这需要时间、准备和宣传。2018年有可能做好准备实施。关于公社、坊级专职公务员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问题,由于预算平衡问题尚未明朗,考虑到人数众多,将其保留为自愿形式更为合理。政府将根据预算和经济状况确定适当的支持水平。
目前,已有23个地方和省级人民委员会支持乡镇非全日制劳动者自愿缴纳社会保险。
全国范围内,根据第92/2009/ND-CP号法令规定,在乡一级工作的非专业干部约有229,592人。如果强制缴纳退休和死亡两种制度的社会保险,缴费总额为基本工资(1,150,000越南盾)的22%,则国家(雇主)每年将支持4430亿越南盾,相当于缴费率为14%;雇员每年将支付2530亿越南盾,相当于缴费率为8%。
自2005年起,胡志明市和岘港市在公社一级对兼职工人实行强制性社会保险,保险系数按一般最低工资的1.86计算。
根据 QĐ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