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116/NQ-CP 号决议提交失业保险补助申请的员工需要在 9 月 10 日之前联系相关部门。

光伏 September 7, 2022 16:37

(Baonghean.vn)——这是义安社会保险公司针对许多工人由于各种原因尚未收到失业保险补助的情况发布的最新公告。

根据越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按照2021年9月24日越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03/2021/UBTVQH15号决议(该决议颁布了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的政策)的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向雇员发放补助金的第24/2022/UBTVQH15号决议;并根据越南社会保障局的指示,义安省社会保险已按规定及时向员工支付工资。

工人们前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照片:文件

然而,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仍有 38 名工人登记领取补助金,但尚未收到补助金,原因是这些工人登记领取现金补助金,但尚未前往社会保险机构领取补助金;以及这些工人登记通过 ATM 账户领取补助金,但账户信息不正确。

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发布公告,要求已按照总理2021年10月1日第28/2021/QD-TTg号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失业保险基金提交申请但尚未收到补助金的员工,如需获得帮助,请联系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地址:义安省荣市长氏街 04 号,或致电 02383.846.684;0918.684.368;0912.060.300,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0 日。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当前困难,政府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发布了第 116/NQ-CP 号决议,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提供援助政策。

2021年9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03/2021/UBTVQH15号决议,决定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提供援助;

2021年10月1日,总理颁布了第28/2021/QD-TTg号决定,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实施对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雇员和雇主的支持政策。

2022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第24/2022/UBTVQH15号决议,继续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9月24日第03/2021/UBTVQH15号决议向工人提供补助。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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