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单身母亲两次遭到一群暴徒使用汽油的恐吓。
(Baonghean.vn)——受一名居住在国外的人雇佣,因嫉妒而威胁一位单身母亲,索要 2000 万越南盾,Hoa 邀请他的同伙去买汽油恐吓她。
8月11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以下三人提起刑事一审:居住在奠洲县奠寿乡的陈玉花(1989年出生),被控犯有毁坏财物罪和故意伤害罪;居住在奠寿乡的泰巴廷(1991年出生),被控犯有毁坏财物罪;以及居住在奠寿乡的曹雄(1990年出生),被控犯有未报告犯罪罪。
根据调查文件,2019年6月中旬,Hoa通过社交网络结识了一名名叫Hoang(现居国外)的女子。Hoang怀疑居住在宜禄县宜美乡的Dinh Thi H.女士与她的前夫有染,于是雇佣Hoa威胁她,勒索2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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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出庭。照片:Tran Vu |
Hoa 接受了邀请,于是在 2019 年 6 月 20 日下午,他邀请朋友 Thai Ba Tinh 到 H 女士家,并打了她的头,导致她惊慌失措地逃走了。
见损失不大,2019 年 7 月 19 日晚上,Hoa 继续准备了 2.5 升汽油、4 个小型煤气罐、一段降落伞绳,并让曹雄“带他去上班”。
到达后,Hoa用绳子绑住汽油桶口和粘在桶上的小型煤气罐,点燃后将汽油桶扔到杂货店门口。这时,H女士刚走出杂货店,双腿就被烧伤。她赶紧跑进卫生间灭火,同时带着两个孩子从后门逃了出来。
结果,H女士身体15%受伤,一栋房屋、一台水泵、两辆摩托车、食品杂货和所有家用物品被烧毁,总价值近5.3亿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Hoa称,他受一名叫Hoang的女子委托,以2000万越南盾为报酬,做了上述事情。Hung则表示,他并不知晓Hoa的意图,只是应朋友之托才开车送她。
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法院判处陈玉花12年有期徒刑,泰巴廷8个月有期徒刑,曹雄9个月非监禁改造。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责令曹雄赔偿受害者6亿越南盾以上,泰巴廷赔偿受害者250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