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要判几年?
(Baonghean.vn)家住琼琉县的阮氏安女士问道:“最近,我看到新闻报道,各级多名官员因贪污罪被起诉审判。那么,贪污罪会判处多少年有期徒刑呢?”
回复:
侵占财产罪可以理解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自己应当管理的财产的行为。
根据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353条规定,犯侵占财产罪的,应当依法处理:
1.滥用职权侵占其管理的财产价值2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或200万越南盾以下,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曾因该行为受到纪律处分但仍违反规定;
b) 曾犯本章第一节所列罪行之一,受过刑事判决,尚未消除犯罪记录,而继续犯罪。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使用狡猾、危险的手段;
c) 两次以上实施同一犯罪行为;
d) 侵占财产价值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者;
d)拨付用于消除饥饿、减少贫困的款物;拨付对革命有功人员的款物、津贴、补贴、奖励;拨付对受自然灾害、疫情影响地区和经济特殊困难地区补助、捐赠的备用金或者款物;
e)造成财产损失1,00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00越南盾以下;
g) 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作人员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至20年有期徒刑:
a) 侵占财产价值5亿越南盾至10亿越南盾以下者;
b)造成财产损失30亿越南盾至50亿越南盾以下;
c) 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d) 导致其他企业、组织破产或者停止营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 侵占价值 10 亿越南盾以上的财产;
b) 造成财产损失达50亿越南盾以上。
5.对违法者,还应当禁止其担任有关职务 01 至 05 年,并处以 30,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资产。
六、非国有企业、组织中的职务、职权人员贪污财物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因此,对于犯侵占财产罪的人,根据犯罪性质和情节,可以依照本法第353条规定的刑罚框架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最高刑罚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