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持煤气罐,将自己锁在屋内,威胁要自焚
当专案组强行清理土地时,这名妇女和她失明的母亲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威胁要用煤气罐烧死自己。
11月20日,河内市黄梅县人民法院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对被告人阮氏翠(1971年出生,河南省人)进行审理。该罪名及处罚依据《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
此前,2017年7月,黄梅县人民委员会计划强行收回不遵守土地收回决定、不移交土地的家庭和个人的土地,以便在Thinh Liet坊为Thinh Liet新城区项目进行场地清理。
2017年8月18日,阮氏翠女士一家与黄氏香女士一家(均居住在盛烈村第42组143/190巷60号)进行反抗,并以汽油威胁自焚,致使这两户人家的强制收回土地行动不得不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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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法庭上 |
此后,黄梅县警察局和人民委员会不得不制定计划,强行收回这两户人家的土地。
2017年8月29日上午8时许,由黄梅县人民委员会、黄梅县警察局、盛列坊人民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组成的现场清理工作队实施了强制执行决定。
工作组宣读执行决定书,动员水女士和香女士家的群众遵纪守法,按规定进行土地清理后,水女士和她失明的母亲阮氏文女士却锁上门,把自己关在屋里,拒绝服从。香女士家也锁上了门,屋里空无一人。
面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只好兵分两路,一路来到Thuy女士家后方,紧邻二楼阳台的隔壁楼顶,劝说她遵守规定。
Thuy 女士不肯服从,而是从屋里拿走了两个 12 公斤的煤气罐(空的)和一个 14 公斤的煤气罐(有气体,正在使用),手里拿着打火机,把它们拖到阳台上。
就在专案组准备剪断阳台栏杆强制拆迁时,Thuy 女士点燃打火机,打开两个煤气罐的阀门释放煤气,并破口大骂,威胁专案组如果强行拆迁,就把煤气罐炸掉。
见状,工作组成员立即用灭火器对煤气罐进行喷射,防止发生爆炸。这时,Thuy女士把剩下的煤气罐抬进了屋内。
第二工作组站在门前,试图进入房屋控制 Thuy 女士及其家人,并将他们带到屋外,以避免煤气罐爆炸和起火。
当黄梅县警察队进入房子时,他们发现 Thuy 女士站在二楼楼梯上的煤气罐旁边,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态度咄咄逼人地挥舞着,不让工作组靠近并将她带出去。
经过几分钟紧张的抵抗和反击,Thuy 女士被警察制服并被带到区警察局报案。
在调查机构,Thuy 女士供认不讳:由于家庭情况困难和需要住房,她于 2011 年从 Nguyen Thi Hoa 女士手中购买了位于 Thinh Liet 42 组 143/190 巷 60 号的房子。
尽管她知道 Hoa 女士的房子位于农业用地上,需要进行场地清理,但 Thuy 女士仍然买下了它。
在她居住期间,政府告知她征地补偿问题——因为这是农田,所以只给钱,不给安置房。Thuy女士对此感到愤慨。她认为这样的补偿不令人满意,应该给她家安排安置房。
由于诉求未获满足,Thuy女士威胁自焚以示抗议。经过审议,审判小组判处Thuy女士5个月监禁。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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