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群买房依然困难

December 9, 2014 17:28

低收入者仍然“买不起”房子,尽管这已经算是房价“没那么虚”的时代了。胡志明市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但也只解决了这部分人群的一小部分住房需求。

很多努力……

自2003年起,胡志明市颁布了第07/2003/CT-UB号指令,规定了一系列关于低收入人群住房的政策。该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税收政策、资金支持、投资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支持低收入人群住房建设投资项目。该市还规定,一些投资项目必须预留10%的土地基金用于住房建设,或预留20%的住房基金用于出售,以纳入服务于低收入人群住房建设计划的土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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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寓对于低收入者来说仍然遥不可及。

近10年来,胡志明市住房发展基金已向近2000名低收入人群发放了6000多亿越南盾,为吴嘉棣、阮金、阮标109号、边巴亭481号安置公寓、阮文良241/1/25C安置公寓、安松社会住房等一系列低收入人群住房项目提供了贷款……累计发放资金近3300亿越南盾。2013年,该基金发放了1640亿越南盾,预计2014年将发放约1720亿越南盾。但这些投资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很小,因为根据胡志明市研究与发展研究所的计算,目前全市有10多万低收入人群需要住房。

胡志明市财政部部长、胡志明市住房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主席陶氏香兰女士表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很大,但供应却没有相应增长。我市的目标是每年平均建造67.5万平方米的住房,到2015年,建成1.75万套公寓,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为需要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人群提供服务。”

此外,该市还计划新建约80万平方米的职工住房,足以容纳约9.3万名职工。“为了创造条件,让低收入人群获得更多建房贷款,我们还建议提高贷款额度,并继续降低贷款利率,为贫困人口获得这笔资金创造条件。”兰女士说道。

仍存在许多不足

房地产市场寒冬,加上诸多保障房建设优惠政策,导致不少企业将商品房项目转为保障房,并投资其中。然而,在短暂的“蜂拥”之后,也有企业“出逃”,或要求将保障房项目转回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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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颁布第02/NQ-CP号决议之际,加上侧重于廉价住房领域的优惠信贷方案,社会住房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政府随后出台的一系列规定,例如允许将商业住房项目拆分并转换为社会住房……为社会住房领域带来了积极的信号。然而,迄今为止,许多专家认为,满足实际需求的社会住房供应仍然不足,而社会住房项目购房确认程序繁琐,导致社会住房领域几乎陷入僵局。

2014年8月21日,政府颁布了第61/NQ-CP号决议,允许购房者获得30万亿越南盾的信贷额度,条件是房屋价值不超过10.5亿越南盾,贷款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这一条件的延长有助于商业住宅项目获得30万亿越南盾的信贷额度。许多此前试图将商业住宅项目转为社会住房项目的投资者,现在也迅速要求将其转回商业住宅项目,因为社会住房项目不再具有真正的优势,而且手续繁琐。

当社会住房对投资者不再有吸引力时,低收入人群只能依靠国家社会住房项目的优惠政策。然而,即使是那些建在公共土地上、为贫困公务员提供诸多优惠政策的国家项目,对于真正的贫困人口来说仍然遥不可及,大多数这类公寓落入了有钱但不需要住房的人手中。

只需通过中介或分类广告页面,就能看到该市一系列社会住房项目中的公寓正在公开招租或出售。尽管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规定,社会住房的租户和承租人未经建设部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出售或转让租赁权给他人,但如有违反,租赁权将被吊销。To Hien Thanh 公寓楼就是一个例子。该项目位于公共土地上,由西贡房地产公司出资建造,自 2013 年 8 月初开始投入使用。允许购买和租赁该项目房屋的对象是有资格租赁和购买社会住房的城市官员和公务员。然而,许多人购买社会住房后……将其空置或出租牟利。有不少面积为 55-60 平方米的社会住房公寓正在招租,租金为每月 600-700 万越南盾。

建设部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司司长黎孟河表示:“社会住房政策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规定。执行流程仍然复杂,购房贷款手续困难,服务质量也不佳。”

据消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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