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的逃犯因“在电视上亮相”被判入狱 5 年

海都延 March 24, 2018 10:46

经过多次补充调查,法庭仍没有理由判定谭先生犯有谋杀罪,因此对原有罪行判处了更高的刑罚。

3月2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阮明新(60岁)5年有期徒刑,刑期远高于前次审判。

人民法院表示,经多次退回案件侦查,侦查机关认定谭某无罪,但被告人谭某具有流氓行为,使用危险凶器作案……故应从重量刑。

与三年前的一审判决相比,谭某的刑期有所加重。图片:海都延

大约24年前,陈先生在平盛郡担任社区保安。1994年11月11日清晨,陈先生与阮廷青林、杜天兰以及一群年轻人在社区小巷前举行了一场饮酒聚会。

后来,阮龙路过后与人发生打斗,被谭某等人抓住衣领殴打。阮龙的两个哥哥阮兰和阮良赶来营救,也被这群人用砍刀、刀具和铁棍刺伤。据说谭某也手持民兵警棍参与殴打。这场打斗最终导致阮兰被刺身亡。

近一年后,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处蓝某3年有期徒刑,龙某2年有期徒刑。而谭某则在逃,并因同样的罪名和谋杀罪被通缉。

随后,陈某离开当地,化名武明兴,担任平新县平兴化A坊第五坊副保安。由于在打击犯罪和抓捕劫匪方面取得的成就,他于2014年在“日常生活中的闪光点”节目中荣获表彰。

受害者的姐姐在看电视时意识到谭某涉嫌谋杀其兄长,并报案。谭某作为主谋和主谋,因故意杀人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逮捕并起诉。然而,他并未承认谋杀。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卷宗,中止对谭某的故意杀人罪侦查,并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

三年前,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审理。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但受害者家属不同意,并提起上诉。

由于程序违规和许多不明确的细节,该判决被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撤销。

重新调查期间,检察机关维持对谭某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起公诉的立场。

今天在法庭上,被告谭某仍然不承认谋杀。“被告已被关押近两年。这个刑罚已经够重了,我希望陪审团能够考虑。”谭某说。

受害者家属代表对法庭判处谭某谋杀罪的判决表示愤慨,并大声抗议。庭审结束后,他们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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