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亿一揽子计划的借款人不再需要担心利率翻倍。
如果贷款在2017年之前发放,那么根据30万亿越南盾一揽子计划的购房者仍将享受优惠利率,而不必支付可能高出两倍的商业利率。
国家银行刚刚发布了第25号通知,正式解决了2016年3月31日后发放的30万亿越南盾购房贷款的购房者问题。据此,总理同意国家银行的解决方案,允许延长3月31日前签署的用于购买、租赁、分期付款购买、建造新房或修缮房屋的个人和家庭贷款的再融资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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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今年3月31日前签订合同、2017年发放贷款的购房者,按照与商业银行约定的利率享受贷款利率。 |
不过,国家银行同时表示,此次延期仅适用于2016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发放。因此,对于今年3月31日前签订合同,但在2017年发放贷款的购房者,将不再享受固定年利率优惠,而必须按照与商业银行约定的利率还款。
此外,国家银行还表示,对于投资改造或新建社会住房的家庭和个人、社会住房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以及将功能转变为社会住房的商业住房项目(企业客户群),将按规定停止发放再融资。
特别是,个人客户在等待总理和国家银行指示期间,暂时接受与银行约定的购房利率(而非5%的优惠利率),差额也将退还。
第25号通告自明天起至8月1日起施行。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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