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亿贷款计划的借款人不再需要担心利率翻倍。
如果贷款在2017年之前发放,那么根据30万亿越南盾一揽子计划的购房者仍将享受优惠利率,而不必支付可能高出两倍的商业利率。
国家银行刚刚发布了第25号通知,正式解决了2016年3月31日后发放的30万亿越南盾购房贷款的购房者问题。据此,总理同意国家银行的解决方案,允许延长3月31日前签署的用于购买、租赁、分期付款购买房屋、建造新房或修缮房屋的个人和家庭贷款的再融资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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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今年3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但2017年发放的购房款,将享受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的利率。 |
不过,国家银行同时澄清,此次延期仅适用于2016年12月31日前的贷款发放。因此,对于今年3月31日前签订合同,但在2017年发放贷款的购房者,将不再享受固定年利率优惠,而必须按照与商业银行约定的利率还款。
此外,国家银行还表示,对投资改建或新建社会住房的家庭和个人、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者、已将功能转变为社会住房的商品房项目(企业客户群)的客户,将按规定停止发放再融资资金。
特别是,个人客户在等待总理和国家银行指示期间,暂时接受与银行约定的购房利率(而非5%的优惠利率),差额也将退还。
25号文自明日起至8月1日实施。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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