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奈俱乐部球员因假球被判入狱

March 13, 2016 07:26

3月11日,同奈省人民法院对一批前同奈足球俱乐部球员因涉嫌赌博、组织赌博等罪名,开庭审理2014年越南足球超级联赛假球和足球博彩案。

Các bị cáo tại tòa. (Ảnh: Sỹ Tuyên/TTXVN)
被告在法庭上。(图片:Sy Tuyen/VNA)

受审的被告人包括范友发(28 岁,居住于庄奔县松涛乡)、陈文伯(30 岁,居住于边和市新协坊)、阮福顺(33 岁,居住于边和市长岱坊)、陈廷海(26 岁,居住于丁官县富强乡)、杜黄河(28 岁,居住于边和市新协坊)、阮青龙江(居住于前江省)、丁建忠(26 岁,居住于胡志明市)、阮德善(居住于隆庆市永宝安乡)、河念进(25 岁,居住于巴里亚头顿省)和阮文祥(28岁,居住在胡志明市)。

被告人中,有6名曾为同奈足球俱乐部效力的球员,包括范友发(前队长)、阮青龙江、丁建忠、阮德添、河念进和潘留世山(曾为同奈足球俱乐部球员)。

同奈省人民法院以赌博、组织赌博罪判处范友发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阮青龙江、丁建忠、阮德善、河念进等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

法院还以组织赌博罪判处陈文伯有期徒刑3年,杜黄河有期徒刑2年,缓刑,陈廷海有期徒刑1年7个月20天(相当于临时拘役,当庭释放);以赌博罪判处阮福顺有期徒刑2年,阮文祥有期徒刑2年,缓刑。

据同奈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联赛第21轮第二回合比赛前,同奈俱乐部在12支球队中排名第六,已获得联赛参赛资格。该俱乐部前队长范友发曾想操纵下一场比赛的比分,以出售比赛收益。

2014年7月10日,Phat提出以4亿越南盾的价格向足球博彩经纪人Tran Van Ba出售2014年7月20日下午5点举行的同奈足球俱乐部对阵广宁足球俱乐部比赛的比分信息。如果交易成功,Ba将获得5000万越南盾。

通过杜黄河(Do Hoang Ha)、陈廷海(Tran Dinh Hai)和董文荣(Dong Van Vinh),Phat与职业赌博组织者阮福顺(Nguyen Phuc Thuan)取得了联系。阮福顺只同意以2亿越南盾的价格购买比赛比分信息。

除了卖给Thuan之外,Ba还将赛前信息卖给了另一个人,共计2亿越南盾。7月16日下午,Phat前往Ba的家中,收受了3.25亿越南盾。

2014年7月19日晚,比赛开始前,Phat向球员Dinh Kien Trung透露了自己对这场比赛进行投注的想法。Phat随后与Nguyen Duc Thien、Ha Niem Tien和Nguyen Thanh Long Giang商量,决定在上半场押注2亿越南盾,赌广宁队至少赢2球。之后,Phan Luu The Son也受邀参与其中。

上半场结果,广宁队3-1战胜同奈队。最终结果,广宁队5-2战胜同奈队,如期举行。

比赛结束后,公安部刑警部门立即传唤该两名嫌疑人,并对其拘捕,以调查假球、买卖比分和足球博彩等行为。

法庭上,被告人均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表示悔罪,希望法律能够宽大处理,早日回到家人身边,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Vietnamplus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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