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孟祥被建议判处19年监禁。

December 5, 2014 11:30

人民检察院代表表示,建议对阮孟祥以两项罪名判处17至19年有期徒刑,对陶光庆判处48至60个月有期徒刑。

Bị cáo Tường và Khánh tại phiên tòa xét xử ngày 5/12.
被告人 Tuong 和 Khanh 于 12 月 5 日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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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点35分整,合议庭继续对Cat Tuong美容院杀人案两名被告人Nguyen Manh Tuong和Dao Quang Khanh进行审理。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Vu Gia Truong对被告人Khanh进行了讯问。被告人Khanh承诺如实供述。Khanh说,案发当天,在二楼的会议室里,大约有7、8个人,包括Tuong、Tuong的妻子、Mai和两个陌生人……

当天晚上11点左右,在抛尸前,Tuong要求刮掉Huyen女士的摩托车,制造一场假交通事故。Tuong在回答律师的问题时表示,这两名陌生人是Mai的朋友,是美容院和受害者之间的中间人。

12月4日下午庭审结束时,被告人陶光庆透露了一个令很多人震惊的细节:在Huyen女士死亡后,Khanh和美容院的一些员工坐在咖啡馆里讨论制造一场交通事故,以使Huyen女士的死亡“合法化”。

起诉书指出,阮孟祥被指控犯有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破坏尸体、坟墓、遗骸罪”和刑法第242条第3款规定的“违反诊疗、药品生产、配药或其他医疗服务规定罪”。

被告人陶光庆是猫祥美容院的保安,他因犯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破坏尸体、坟墓、遗骸罪”和第138条第1款规定的“盗窃财物罪”两项罪名被起诉。

上午9点17分,Gia Truong律师询问了证人Cong和被告Khanh。两人均证实被告Tuong抬着受害者Huyen的尸体。然而,被告Tuong在法庭上却说了不实的话。

接下来,被告人Khanh和证人Cong确认,被告人Tuong在受害者Huyen尸体已进入车内时关上了车门。被告人Tuong再次确认,他没有关车门。

受害者的律师继续质问Tuong和工作人员,将Huyen女士的遗体运到医院的目的。Mai的证词称,目的是与受害者家属进行谈判。然而,Gia Truong律师质问:“Huyen女士和Cat Tuong美容院的证据都被销毁了,甚至文件都是伪造的,还有什么谈判的依据?至少我们应该提供照片向家属证明。”

Bị cáo Tường trả lời luật sư và HĐXX.
被告 Tuong 回答律师和法官的质询。

面对这连珠炮似的质问,Tuong始终否认知情或指示。Tuong说,当他到达医院门口时,仍然犹豫着要不要把尸体抬进去,因为他害怕。“周围有很多人,被告担心如果他把尸体抬进去,大家肯定会大喊大叫。”

接下来,被告Khanh表示,在Huyen女士死亡期间,他接到了Mai和Tram的指示,要找到受害者的收据并将其带回。“被告和Mai女士去买了一张新的收据准备伪造,但后来又推迟了,”Khanh说。

首席检察官继续询问被告和证人Mai,询问她在Cat Tuong美容院清理家具、拆除摄像头、销毁硬盘等行为,以隐藏证据。Mai承认她指挥了员工,但最终还是服从了Tuong的命令。“我是一名员工,如果不是Tuong的命令,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当时,Tuong是一名医生,但她做错了,我们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义务或权利,”Mai说道。

被告人Tuong完全否认上述说法,并称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清理了物品。

律师辩称:“员工们是被Tuong和Mai指使乱扔东西的。Mai说是Tuong指使的,Tuong说他不知道。真相只有一个,那么Tuong和Mai该如何解释呢?” 被告Mai转向Tuong说道:“我很惊讶Tuong为什么责怪员工、保安和我。我只是直接管理人力资源的人,你是老板,你必须承担责任。”

10时22分,审讯结束,公诉机关进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代表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阮孟祥犯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尸体、坟墓、遗骸罪”和《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违反诊疗、药品生产、调配或其他医疗服务规定罪”。法院以两项罪名合并判处被告人阮孟祥有期徒刑17至19年。

被告人陶光庆(Dao Quang Khanh)是Cat Tuong美容院的保安,他因犯《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的“破坏尸体、坟墓和遗骸罪”和第138条第1款规定的“盗窃财产罪”两项罪名被起诉。由于被告人陶光庆作案时未成年,因此上述两项罪名的刑期为48至60个月有期徒刑。

此前,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代表在法庭上陈述了案件观点:法庭认定,被告人Tuong的证词不真诚,不承认Huyen女士的死亡原因是被告造成的,但被告承认吸脂、隆胸以及将Huyen女士的尸体抛入河中。至于被告人Khanh,他承认是他和Tuong一起抛尸的。此前,在得知Huyen女士死亡后,Khanh曾进入房间拿iPhone。

根据被告人、证人、相关义务人、物证及其他材料的供述,认定被告人阮孟祥对导致玄女士死亡的血液检查、血栓等事实拒不承认。鉴于阮孟祥在无手术资格的情况下实施吸脂隆胸手术,构成违反诊疗规范罪……

尤其是被告抛尸行为引发舆论哗然,对医疗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必须严厉处理。然而,被告Tuong本人没有犯罪记录,拥有多项勋章,其父亲也曾接触过有毒化学品……至于赔偿金额,被告本人并未亲自影响其家人去弥补损失,因此他无权享受这一减轻处罚情节。

被告人Khanh犯罪时未成年,因此我们请求考虑部分减刑。人民检察院代表请求合议庭以违反医疗检查和治疗规定判处被告人Tuong有期徒刑13至14年;以破坏尸体和坟墓罪判处4至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合计应服刑17至19年。

被告人Khanh因盗窃财物被判处18至24个月有期徒刑;因亵渎尸体和坟墓被判处30至36个月有期徒刑。总刑期为48至60个月。建议被告人Tuong支付6900万越南盾的民事责任赔偿金,并为受害人的孩子每月提供200万越南盾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18岁。

据《探索》杂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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