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督察“重获青春三年”起诉后江省主席

September 30, 2016 07:48

后江省原副总督察黎可团先生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省主席的行政行为。

根据段先生的诉状,7月6日,内政部长签发了第1743/QD-BNV号决定,就段先生的诉状作出如下处理:后江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出生证明原件,调整其公务员档案,自1955年6月30日至1958年5月28日。随后,签发了撤销2015年4月23日第572/QD-UBND号决定的决定;审查并解决制度、政策和工作安排,确保段先生的合法权益。

虽然内政部自7月7日起已要求后江省人民委员会对“要求年轻3岁”的该省原首席监察员更正公务员档案中的出生年份、解决制度问题并安排工作,但截至目前,该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尚未组织实施。

Ông Lê Khả Đoàn gửi đơn kiện Chủ tịch tỉnh Hậu Giang
黎可团先生对后江省主席提起诉讼。


这影响了他个人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行使。Doan先生请求省人民法院解决此事,并要求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执行内政部长的决定。

此前,段先生于2011年申请将自己的出生日期从1955年改为1958年。之后,他凭借这份新的出生证明,在身份证、户口簿和大学毕业证等重要证件上更改了出生日期。2012年5月,他向后江省督察院党支部提交申请,要求更改党员、公务员和社会保险记录中的出生日期。

省级部门介入核实,并未同意段先生的调整请求,甚至建议按规定进行审核。但段先生不同意,于是提起申诉,要求退还其“错误”的3岁年龄。

2015年7月1日,根据省主席的决定,段先生已获准退休,但其有关“要求年轻3岁”案件的投诉和举报仍未得到解决。省人民委员会已追究司法厅两名官员的责任,因为他们被指派去核实,但没有执行,没有按照正确程序报告,并督促和提醒下属对段先生“要求年轻3岁”案件的报告不完整。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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