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副部长被判有罪。
(Baonghean)-2011年4月1日,安城县南城乡的一家采石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8人死亡,7人受伤。义安省公安侦查机关已决定对原安城县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环境部副部长黄成龙先生提起公诉,罪名是“责任不清,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调查机关文件,安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黄成龙先生曾两次率团(2010年3月30日和12月8日)直接视察安城县矿产开采活动。在视察连科采石场时,视察组未发现也未举报Chin Men有限公司存在不安全开采行为。2010年2月21日,黄成龙先生建议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向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发出第273/UBND号批示,请求延长Chin Men有限公司的矿产开采许可证。批示中指出:“经过两年多的实际视察,该公司已按照可行性报告和矿山设计方案进行了资源开采。”因此,黄成龙先生建议安城县人民委员会签署一份与事实不符的文件,为该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创造虚假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建议该省人民委员会向 Chin Men 有限公司颁发扩大矿产开采许可证,从而引发采石场坍塌事故。
此后,黄成龙先生立即向当局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考虑减轻刑罚。因为据黄成龙先生称,涉案人员仍然“安然无恙”,这让他很不满意。
此前,省纪委监察组也曾对金门公司石场进行巡查,石场目前仍正常运营,但有关部门并未进行调查判断是非。
龙先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2010年4月21日,Chin Men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会见了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阮德善先生,要求进行文件审核。阮德善先生指派文件接收部门官员阮黄福先生根据厅长的授权,对提交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如果提交的内容有误,导致侦查警察机关认定许可错误,则所有参与就提交内容提供咨询的人员均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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