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理武文宁被提议给予纪律处分。
据称,武文宁先生违反了归仁港和广宁港的股份制和撤资政策。
7月2日至4日,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第37次会议,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政府副总理武文宁先生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
因此,武文宁先生在担任副总理期间,在决定归仁港和广宁港股份化和国有资本剥离政策时犯有违法和缺陷,违反了政治局的结论。
宁先生在担任越南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财政部部长、管理委员会主席期间,在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方面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严重损害国家财政利益的事件,多名涉事干部和党员因越南社会保障局向第二金融租赁公司(ALC II)贷款的经济案件而被刑事起诉。
前副总理武文宁。图片来源:NH |
中央检查委员会认为,武文宁先生的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因此,根据越共中央关于对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政治局研究对武文宁先生进行纪律处分。
此前,中央检查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4月24日至26日)指出,交通运输部党委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责任不清、领导不严、检查不力,导致该部属下多家企业在实施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本剥离工作中存在诸多违规问题。
检查委员会指出,原副总理武文宁“在决定交通运输部下属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本剥离政策时,存在违规和缺失”。因此,该机构要求党组织对交通运输部和政府办公厅所属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追究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违规和缺失的责任。
武文宁先生,1955年出生,南定省人,越共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国会代表。曾任财政部副部长、河内市副主席、财政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6年4月,他担任越南政府副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