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价格表的估价原则及各类型土地价格框架
(乂安省第十六届人民议会第三届会议 2011 年 12 月 9 日第 30/2011/NQ-HDND 号决议)
根据2003年11月26日《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根据2003年土地法;
根据政府法令:2004 年 11 月 16 日第 188/2004/ND-CP 号关于确定土地价格和土地类型价格框架的方法;2007 年 7 月 27 日第 123/2007/ND-CP 号关于修改和补充第 188/2004/ND-CP 号法令的若干条款;2009 年 8 月 13 日第 69/2009/ND-CP 号关于土地使用规划、土地价格、土地收回、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的补充规定;
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财政部 2010 年 1 月 8 日第 02/2010/TTLT-BTNMT-BTC 号联合通告,指导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制定、评估、公布土地价格表和调整土地价格表;
考虑到乂安省人民委员会 2011 年 11 月 7 日提交的第 6697/TTr-UBND 号意见的建议;
根据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的审计报告和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
解决
第一条土地估价原则
1.本省各类土地规定的价格框架(最高价和最低价)应在政府规定的价格框架内。省人民委员会有权调整价格,最高价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价的20%,最低价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同类土地价格框架的20%。
对于交通要道、交通枢纽、商业旅游区、工业区的农村土地,政府允许涨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政府规定最高价的5倍。
2.非农业生产经营用地价格:
相当于同等优惠条件的居住用地价格的50%;用于矿产开采的生产经营性用地,相当于居住用地价格的300%,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性用地最高价格。
交通要道、交通枢纽、商贸旅游区、工业区等地的非农生产经营用地出让价格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农村非农生产经营用地最高价的3倍。
3、毗邻2条以上道路的居住用地、非农业用地,按照价格较高的道路计算,并考虑毗邻多条道路的优势。
4、距道路建设边界深度大于30米的居住用地和非农业用地地块,应当采用分层法确定整个地块的平均地价,但最后一层地价不得低于相邻位置相当的地块的地价。
第二条土地价格框架
1.荣市地区(I型城区):
a) 住宅用地:最高价格51,000,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550,000越南盾/平方米。
b) 农业用地:
- 稻田:
分为公社和区2个区域来确定价格:
+ 在乡镇内但与乡镇接壤的区和地块内:适用 100,000 越南盾/平方米的价格。
+ 在公社(除与病房接壤的地块外),有 2 个地点确定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85,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2)75,000 越南盾/平方米
- 一年生作物用地:
分为公社和区2个区域来确定价格:
+ 在乡镇内但与乡镇接壤的区和地块内:适用 100,000 越南盾/平方米的价格。
+ 在公社(除与病房接壤的地块外),有 2 个地点确定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85,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2)75,000 越南盾/平方米
- 水产养殖用地:
分为公社和区2个区域来确定价格:
+ 在乡镇内但与乡镇接壤的区和地块内:适用 100,000 越南盾/平方米的价格。
+ 在公社(除与病房接壤的地块外),有 2 个地点确定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85,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2)75,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多年生作物用地:
+ 区内:10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在公社:85,000 越南盾/平方米。
- 花园和池塘用地:
+ 区内:10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在公社:85,000 越南盾/平方米。
2. 库阿洛镇区(III类城区)
a) 住宅用地:最高价格13,000,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400,000越南盾/平方米。
b) 农业用地:
- 稻田:
分为2个位置确定价格:(位置1)66,000越南盾/平方米,(位置2)62,000越南盾/平方米。
- 一年生作物用地:
分为2个位置确定价格:(位置1)66,000越南盾/平方米,(位置2)62,000越南盾/平方米。
- 水产养殖用地:
分为2个位置确定价格:(位置1)66,000越南盾/平方米,(位置2)62,000越南盾/平方米。
- 生产林地:
分为1个地点:土地价格5,000越南盾/平方米
- 多年生作物用地:
分为2个位置确定价格:(位置1)66,000越南盾/平方米,(位置2)62,000越南盾/平方米。
- 花园和池塘用地:
按该区域常年土地1号地块地价申请,但须低于该区域最低居住用地地价。
3. 太和镇区(IV类城区)
a) 住宅用地:最高价格10,000,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80,000越南盾/平方米。
b) 农业用地:
- 稻田:
+ 分为4个位置确定价格。
+ 对于平原乡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62,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43,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山公社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51,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37,000 越南盾/平方米。
- 一年生作物用地:
+ 分为4个位置确定价格。
+ 对于平原乡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62,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43,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山公社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51,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37,000 越南盾/平方米。
- 水产养殖用地:
+ 分为4个位置确定价格。
+ 对于平原乡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62,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43,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山公社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51,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37,000 越南盾/平方米。
- 生产林地:
+ 分为4个位置确定价格。
+ 对于平原乡镇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4,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1,5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山公社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3,5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800 越南盾/平方米。
- 多年生作物用地:
+ 分为4个位置确定价格。
+ 对于平原乡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62,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43,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山公社和区:最高价格(地点 1)51,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37,000 越南盾/平方米。
- 花园和池塘用地:
按该区域常年土地1号地块地价申请,但须低于该区域最低居住用地地价。
4. 地区位置
a) 城镇土地(V 型城区):最高价格 8,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 150,000 越南盾/平方米。
b) 农村土地:
- 平原乡:最高价格:7,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80,000 越南盾/平方米。
对于主要交通路线、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区、工业园区沿线的农村土地,最高价格为 7,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低地公社(中部地区):最高价格:5,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60,000 越南盾/平方米。
对于主要交通路线、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区、工业园区沿线的农村土地,最高价格为 5,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山区公社:最高价格:4,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30,000 越南盾/平方米。
对于主要交通路线、交通枢纽、商业区、旅游区、工业园区沿线的农村土地,最高价格为 4,000,000 越南盾/平方米。
c) 农业用地:
- 稻田:
+ 平原和低山乡宜安乡和宜禄乡(因为它们毗邻该省的工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和 1A 国道沿线):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58,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8,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地公社(中部地区):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49,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2,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山区公社: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29,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1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一年生作物用地:
+ 平原和低山乡宜安乡和宜禄乡(因为它们毗邻该省的工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和 1A 国道沿线):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58,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8,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地公社(中部地区):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49,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2,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山区公社: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29,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9,000 越南盾/平方米。
- 水产养殖用地:
+ 对于平原和低山乡宜安和宜禄(因为它们毗邻工业园区、省旅游服务区和 1A 国道沿线):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58,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8,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地公社(中部地区):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49,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17,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山区公社: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29,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7,000越南盾/平方米。
- 多年生作物用地:
+ 对于义禄县义安市的平原和低山公社(因为它们毗邻该省的工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和 1A 国道沿线):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地段1)58,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地段4)28,000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地公社(中部地区):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49,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18,0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山区公社: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段1)29,000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段4)8,000越南盾/平方米
- 生产林地:
+ 对于义禄县义安市的平原和低山公社(因为它们毗邻该省的工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和 1A 国道沿线):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5,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1,5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低地公社(中部地区):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4,5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800 越南盾/平方米。
+ 对于山区公社:
分为4个位置;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4,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4)500 越南盾/平方米。
- 盐地:
+ 分为3个位置;
+ 土地价格:最高价格(地点 1)40,000 越南盾/平方米,最低价格(地点 3)30,000 越南盾/平方米。
- 花园和池塘用地:
按该区域常年土地1号地块地价申请,但须低于该区域最低居住用地地价。
d) 其他土地类型:
依据土地价格框架来确定价格。
第三条 实施
责成省人民委员会依据本决议和政府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颁布全省土地类型划分依据和详细价格表。
第四条生效日期
本决议已于2011年12月9日由义安省第十六届人民议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10日后生效。
主席
陈红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