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持有国有银行65%以上的资本。
政府刚刚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措施的决议。。因此,总理指出,对于不太可能收回账面资本全部价值的投资领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充分计提金融投资折旧准备金,并制定撤资计划并提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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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越南工商银行(Vietinbank)获准剥离超过35%的国有资本。(图片:KT) |
决议明确,国有资本股份化、减持进度不能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的,企业成员董事会、董事会必须查明主客观原因,追究集体和个人的责任,并报主管部门研究并按规定处理。
此外,在该决议中,政府允许在低于票面价值或低于企业账面价值的情况下,按照规定扣除金融投资损失准备金后,根据业主考虑并决定的撤资计划撤资。
对于转让面值100亿越南盾及以上的非上市股份公司投资,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中介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进行拍卖,或自行在企业现场组织拍卖。如果拍卖失败,企业将报请业主考虑后,决定以协议方式出售。
关于国有企业、集团从金融投资公司和商业银行撤资的问题,政府还批准由国有商业银行回购或转让给越南国家银行作为代表所有者的可能性。
据此,政府要求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根据分类标准和在整个行业发展中的作用,确定保留国有资本的比例,但不得超过65%。
相反,保越集团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仍必须保持至少65%的国有股份。不过,政府还表示,只有越南工商股份制商业银行(Vietinbank)才被允许出售35%以上的国有资本。
事实上,越南工商银行(Vietinbank)的注册资本中,国家持有64.5%,三菱东京日联银行(BTMU)持有19.73%。
越南外贸银行(Vietcombank)的国有资本占比77.11%,其战略合作伙伴股东是瑞穗银行(持有15%的注册资本)。与此同时,越南投资发展银行——最新一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有银行巨头——的国有资本占比高达95.76%。
如果决议明确,责任单位必须妥善执行股份制改革和撤资计划。此外,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以及各省市长也要对计划执行不力承担责任。
据-VOV.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