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逆行造成1人死亡被判入狱
(Baonghean.vn)-哈文坎(居住在归州县周家乡)因在错误车道上行驶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而被判处 12 个月监禁。
12月28日,归合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文锦(1987年出生,住归州省周阿乡阿美村)犯“违反道路车辆管理规定”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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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夏文锦。照片:潘江 |
据归合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17年5月21日下午1点左右,何文锦(持有规定驾驶证)驾驶牌号为37N-5724的汽车从义丹县前往归州。
行驶至同合乡同松村时,车牌号为37N-5724的轿车越过车道,与对面行驶的黄玉清先生驾驶的车牌号为37B1-283.33的摩托车相撞。黄玉清先生当场死亡,轿车和摩托车受损,财产损失共计7500多万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卡姆对起诉书所列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根据庭审中审查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根据庭审中辩论的结果,在充分、综合考虑证据、公诉人、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判处何文锦有期徒刑12个月,缓刑,缓期24个月。
关于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代理人已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已向法院提起减轻被告人刑罚的诉讼。
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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