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将液体泼到段氏香手上的男子身份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10月12日记录证词称,一名被称为“叔叔”的男子下令谋杀据信是金正男的朝鲜公民。
另外,在昨天的法庭审理中,警方调查员万阿兹鲁·尼扎姆·切万·阿齐兹谈到了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谋杀“金正男”的四名神秘男子和两名女性嫌疑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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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性嫌疑人和一名名叫“詹姆斯”的男子。 |
警官旺·阿兹鲁使用化名指认了四名仍然在逃的男子。第九名证人旺·阿兹鲁根据段氏香和茜蒂·艾莎的证词,描述了这四名男子的角色。
检察官旺沙哈鲁丁旺拉丁还在法庭上播放了监控录像,录像记录了两名女性嫌疑人与四名男子中的两名男子接触的瞬间。
确定“金正男”刺杀案主谋
据《马来西亚邮报》报道,这四人的身份分别为:
头戴黑色帽子、挎着斜挎包的Y先生陪同段氏香进入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2)的廉价航空航站楼。他被发现向段氏香的手上浇了液体。
张先生与席蒂·艾莎在Bibik Heritage餐厅见面,他戴着黑色帽子和眼镜。他还将液体泼在席蒂·艾莎的手上。
花森,又名先生/叔叔,被怀疑向 Y 先生发出指示。
詹姆斯 - 涉嫌招募西蒂·艾莎。
审判第一天,法庭驳回了辩方要求控方公布四名男子姓名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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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红衬衫的男子被确认为詹姆斯。 |
辩护律师指出违法点
在昨天的法庭听证会上,当被问及金哲的护照下落时(被谋杀的朝鲜公民持有该名字的护照),警方调查员万阿兹鲁尔尼扎姆回答说,警方复印了护照原件后,已将其归还给朝鲜大使馆。
代表嫌疑人西蒂艾莎的律师郭顺成反对使用护照复印件。郭顺成表示,这违反了《证据法》,该法规定,文件复印件必须经过认证才能在法庭上作为辅助证据。
段氏香的代理律师萨利姆·巴希尔 (Salim Bashir) 也对此案表示反对,他表示,只有在原始文件被销毁或丢失的情况下,检察官才能提供间接证据。
检察官万沙哈鲁丁:“本案中,护照并没有丢失,而是调查人员取得护照复印件后归还给朝鲜大使馆的。”萨利姆律师反驳道:“但没有证据表明护照交给了朝鲜大使馆。”
阿兹米法官表示,他将在未来几天内决定是否接受护照复印件。
10月12日,化学部DNA分析员诺尔·艾多拉·赛顿(Nor Aidora Saedon)作为第十名证人出庭。费尔鲁兹女士列出了她从警方收到的DNA样本并进行了分析。
法庭还指出,警方摄影师 Mohd Nordin Mohd Zain(50 岁)拍摄了共计 134 张金正男尸体的照片。
该审判预计将于 10 月 24 日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继续进行。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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