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3年
自今日(10月1日)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签发的废旧物资进口环境保护证书将进行调整,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 目前,全国各海港滞留着超过15,000个废旧集装箱。 |
此项调整是根据第03/2018号通知做出的,该通知修改并废除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国家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一系列专项检查行政程序规定。
据此,本新通函第一条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第41/2015号通函关于进口废料作为生产原料的环境保护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规定“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而不是第41/2015号通函第六条规定的“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自7月底向海关总局提供的最新名单显示,自2016年至2018年4月,该部已向进口废料作为生产原料颁发了环境保护合格证书的企业有228家。行政程序解决结果公共门户网站更新显示,截至今日(9月30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向废料进口企业颁发了288张证书。其中,100多张证书是向以前寄售的废料进口企业颁发的。关于废料管理问题,总理已在第27/2018号指示中指示,严格禁止向生产设施颁发仅以原材料预加工、处理和转售为目的的废料进口许可证。
除延长废料进口环境保护证书的办理期限外,第03/2018号通知还修订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国家管理下专项检查相关行政程序的多项规定。具体而言,删除了档案中的多项规定,并减少了颁发证书档案中附件的数量。企业、个人和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单一窗口门户网站提交档案,无需像以前那样直接提交或通过邮政和电信服务提交。
据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环境综合司最新消息,截至9月底,经对全国7个港口的检查,越南共剩余废旧集装箱15442个,其中滞留时间少于90天的有10535个,滞留时间超过90天的有4907个,大部分集装箱内装有塑料和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