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醉酒导致死亡事故
8月30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黎氏竹银(20岁,住金瓯省)因“违反道路车辆管理规定”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
根据起诉书,2016年8月24日凌晨5点左右,Ngan骑着摩托车,载着朋友Le Thi My Yen,从和平大道沿30/4街行驶至春庆市场(宁侨县)。当Ngan接近春庆市场时,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陈文永(Tran Van Vinh)。事故导致陈文永脑部受伤,送院后不治身亡。
经检验,被告饮酒,且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宁侨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有期徒刑12个月。被告随后提起上诉,请求减刑,并希望获得缓刑,以便继续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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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庭审中。 |
庭审中,被告在回答陪审团提问时不断哭泣。事故发生时,被告是芹苴市一所大学的三年级学生。事故发生前一天晚上,被告参加了室友的生日聚会并饮酒。
生日聚会结束后,被告与朋友去卡拉OK唱歌直至凌晨5点左右,随后驾车回家,导致事故发生。合议庭分析,被告系酒后驾驶,且超速行驶。对被告的量刑考虑了从轻情节,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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