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有许多大型广告牌“非法放置”。
(Baonghean.vn)——许多大型广告牌(超过40平方米)在没有建筑许可证、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下建造。违规行为显而易见,但当违规行为被发现时,要求投资方拆除这些建筑却更加“困难”。
许多非法广告牌
![]() |
| 皇家食品义安有限公司和鲜食冷藏有限公司的两块广告牌未经许可擅自搭建。照片:Pham Bang |
位于雄原县雄利乡荣市绕城公路旁的Thu Do Development Trading Joint Stock Company的大型广告牌已矗立超过6个月,仍未被拆除。该广告牌于2018年3月29日获得雄原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88/GPXD-UBND。在该公司安装广告牌期间,2018年4月29日,交通建设总公司第四分公司荣市绕城公路建设分公司向第二道路管理厅、省交通安全委员会、雄原县人民委员会和Thu Do Development Trading Joint Stock Company发出正式函件,编号为1333/BOT-KTKT,要求停止安装该广告牌,理由是其未确保道路安全距离。
![]() |
| Thu Do Development Trading Joint Stock Company 的广告牌位于荣市绕城公路旁,而这条公路的修建并未确保道路安全距离。照片:Pham Bang |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第50号通知《关于在国道安全走廊内设置临时广告牌时道路安全距离限制的规定》,广告牌从路边到其最近点的宽度必须至少为广告牌高度(最高点)的1.3倍,且不得小于5米。然而,实际情况是,该广告牌的最近点距离荣市绕城公路路边仅4米。第二公路管理部门已多次致函雄原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投资方拆除上述广告牌。但至今,该广告牌依然存在,违反了相关规定。
![]() |
| Tan A Production and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和 Son Ha Nghe An Company Limited 的广告牌系违章搭建。照片:Pham Bang |
几个月以来,位于南锦工业园B区的三家公司——皇家食品义安有限公司、冷藏鲜食有限公司和山河义安一合有限公司——的广告牌一直像“栽种的树木”一样矗立在那里,尽管有关部门已通知拆除,因为这些广告牌没有施工许可证。具体来说,皇家食品义安有限公司和冷藏鲜食有限公司的广告牌尺寸为7米×10米,顶部高度从地基面算起约25.5米;广告牌中心到国道路肩的距离为25.8米,广告牌边缘距离国道路肩约22米,违反了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第59号决议规定的3米距离限制。东南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前往检查时,这些公司无法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
![]() |
| Son Ha Nghe An Company Limited 的广告牌未经许可擅自搭建。照片:Pham Bang |
同样位于南锦工业园B区,沿1A国道,在工厂围墙前,有一块属于Tan A Production and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公司的广告牌,其建造不符合已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另一块属于Vic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公司的广告牌建于2008年之前,现已不符合国家户外广告媒体建设和安装的相关法规和标准。据审查,奠洲县共有4块大型广告牌,但迄今为止,尚无任何广告建设项目符合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 |
| Vic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公司于2008年之前建造的广告牌已不再符合国家关于户外广告媒体建设和安装的法规和标准。照片:Pham Bang |
经审查部分非法广告牌,证实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省人民委员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通先生签署的最新文件中,指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该省在广告牌的许可和安装方面存在诸多违法行为,例如:未按批准的规划安装广告牌,且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已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安装广告牌;未进行备案或未按备案内容进行宣传;广告牌的撰写和张贴不符合规定……
如果你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提醒一下。
尽管管理区内存在许多未经许可搭建的大型广告牌,但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表示,一旦发现有单位未经许可或不符合标准搭建广告牌,委员会已发出文件要求相关企业拆除广告牌,并表示若这些企业拒不拆除,将依法承担责任并受到行政处罚。然而,截至目前,尚无任何企业按委员会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 |
| 尽管东南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已要求拆除这些广告牌,但它们仍然存在。照片:Pham Bang |
同样,奠洲区人民委员会领导在发现大型广告牌建设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后,仍强调已加强检查审查工作。然而,对于违规行为,目前仅停留在警告阶段,尚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奠洲区人民委员会在致文化体育厅的正式函件中表示,户外宣传广告活动均经过系统规划,确保美观和安全。区人民委员会已制定广告建设登记程序,但迄今为止,尚无任何广告建设项目符合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2017年9月22日第59/2017/QD-UBND号决定《关于户外广告宣传设施建设安装的规定》,省人民委员会将广告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发放职责分配给各区、市、乡。对于义安省东南经济区和工业园区的户外广告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发放权则分配给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该省还规定了多个部门负责检查、查处和及时处理广告活动违规行为。然而,实际情况表明,各区、乡镇的责任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鉴于违规情况日益复杂,文化体育厅要求各区、市、乡人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的广告牌,特别是大型广告牌进行检查、审查和统计。文化体育厅还要求各地落实相关措施并汇总报告,于2018年10月25日前提交文化体育厅。然而,据文化体育厅文化管理司副司长黄明方先生介绍,截至11月15日,提交报告的地区不足10个。其中一些地区提交的报告内容笼统、简略,并未明确说明违规情况的现状和检查处理结果。
为整治和处理全省广告领域的违法行为,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明通要求各区、县、市、镇加强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各区县必须严肃、迅速、依法地处理不符合规划、无施工许可证、无备案或广告期已过等的广告牌。此外,还需监督整治广告牌建设许可证的发放,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省辖区内交通安全走廊的违规行为。”黎明通副主席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