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促进越南科学家和外国专家出国留学
科技部已出台多项政策吸引和聘用海外越南专家、科学家和外国专家。

在法令草案中,科技部详细阐述并指导了《科学、技术和创新法》中关于公共科学技术组织自主权、人力资源、人才和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奖励的若干条款,提出了许多政策来吸引和提拔旅居海外的越南专家和科学家以及外国专家,例如:招聘、劳动和学习政策;工资政策;住房政策;奖励和荣誉政策......
吸引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政策的适用条件
草案明确规定,居住和工作在国外的越南人和外国专家在完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考虑享受本法令规定的吸引和待遇政策:
1-主持或参与实施国家、部委、行业或地方层面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任务,或为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或某一科技创新领域、部门做出实际贡献。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拥有已获得知识产权保护证书的发明或植物品种,并已将其应用于创造具有实用价值的产品;或在适合越南所执行任务的行业或领域拥有深入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并在国外研究机构、大学或知名企业的研究部门工作。
拥有获得过国内、国际奖项或被广泛应用的优秀科技研究成果,产生实际效果,适合越南所执行的内容、目标和任务。
拥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外知名研究和培训机构具有至少3年的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经验,专业与越南科学技术任务实施领域相关。
具有博士学位,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或知名外资企业研究部门具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招聘、劳动和学习政策
根据草案,旅居国外的越南公民在越南工作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被聘任为公共科学技术组织领导职务;依照《越南科学技术创新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被录用为公务员和被任命为科学技术职务。
外国专家在越南工作期间,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受聘担任科技组织领导职务。
对在越南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根据其所属科技领域的具体性质,给予工作许可优惠条件。
旅居海外的越南人和外国专家的家庭成员,包括父亲、母亲、配偶、亲生子女和18岁以下的养子女,在越南就业、学习、就读教育培训机构时,可享受优惠条件和行政手续支持。
薪酬政策
在越南从事科学、技术和创新工作的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有权按照与雇用组织商定的机制,在下列原则的基础上获得工资:
根据承担的科技创新任务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
根据个人的学历、专业能力以及在研究、部署、技术转移或创新活动中的实际成效。
在越南经营的外国组织或外商独资企业中同等职位的工资。
关于住房政策草案提出:对在越南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聘用机关、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并依照法律规定提供住宿或住房租赁支持。
奖励和荣誉政策
为越南科学、技术和创新发展做出杰出成就和贡献的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将获得以下待遇:
依照竞赛表彰法及其实施文件的规定,授予国家荣誉称号、贵族称号。
提名越南联合举办或赞助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和国际奖项。
依法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和表彰。
除上述政策外,在越南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海外越南人和外国专家还享有其他权利和政策,例如:根据越南税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享受最高限度的税收优惠;能够根据外汇管理法的规定将合法收入汇往国外;拥有越南盾合法收入的,允许购买外汇汇往国外;供机关、组织用于保障开展研究活动的必要条件等。
科技部正在征求意见草稿这是该部的信息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