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的许多文物在保护区范围和现状上存在差异。
(Baonghean.vn)——目前,在义安省,许多文物保护区与现状不符,这给文物的管理、保护和价值推广带来了困难,同时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
红村遗迹的故事
作为 1990 年被评为国家级的红村遗址群(荣市雄勇坊)的一部分,阮友典先生的故居遗址目前已成为一座野生花园,隐藏在荣市阮嘉绍街的一条小巷深处。
据史料记载,阮友典先生的故居曾是中央委宣传文件的印刷地,同时也是党内干部藏身之处。法国殖民者发现后,阮友典一家被捕,茅屋被烧毁,所有财产被没收。原址曾有一棵茶树,据说埋藏党文件的罐子就埋在那里。如今,茶树已枯死,只剩下树桩。

目前位于遗址上的房屋由阮友典先生的小儿子阮友坦先生于1982年建造。1990年,该遗址被列为国家级历史遗迹后,由于当时缺乏关于遗址所有权的明确规定,既没有收回土地的决定,也没有安置程序,阮友典先生的土地和房屋仍然留给阮友坦先生居住和耕种。如今,阮友坦先生的房屋已严重破败,其家人多次希望修缮和扩建,但政府却缺乏法律依据予以解决。

据义安省古迹管理委员会一位官员称,阮友典纪念碑出现上述不足之处的原因是,在编制分类文件时,住宅用地转为纪念碑用地的规定没有严格执行。目前,该区域总面积为2006平方米。2但是,在保护区 I(包含构成文物的原始元素的区域)之外,地图上的整个保护区 II(围绕或毗邻保护区 I 的区域)仍然是住宅用地,这意味着根据土地法,在该土地上稳定居住且没有任何纠纷的个人,将由主管国家机构授予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
然而,根据《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一保护区必须保持其原有的地域和空间。特殊情况下,如需修建直接服务于文物保护和价值提升的工程,须经文物鉴定机关书面同意。省级文物在第二保护区修建保护和价值提升工程,须经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书面同意;国家级文物和国家级特殊文物,须经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部长书面同意。本款规定的工程修建不得影响文物的原有组成要素、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
红村遗址群内还有阮士玄故居遗址,该遗址在划定保护区方面也面临诸多困难。此前,在对该遗址进行分级时,其整个保护区面积达数千平方米。2但相关层级和部门并未将土地用途从住宅用地变更为文物用地,也没有在划定界址区域内搬迁或重新安置居民。
2014 年,该遗迹被调整为 875 米。2然而,由于土地用途尚未变更,家族后裔之间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如果您想将土地用途变更为遗迹用地,必须获得家族后裔的同意。

据荣市雄勇坊代表称,过去在认定文物时,虽然制定了区域划分方案,但主要停留在纸面上,缺乏实际利用规划。划分过程中没有关于如何使用、管理和复垦土地的具体规定,因此难以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
需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和指示。
根据义安省古迹管理委员会的报告,该省目前共有2602处古迹和风景名胜区,其中492处已列入名录,包括6处国家级特级古迹、145处国家级古迹和341处省级古迹。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古迹的保护区范围与实际保护状态存在差异;仅国家级古迹就有119处。
关于荣市的文物遗址,荣市文化信息局代表表示:目前,对于前期被评为国家级文物遗址的遗址用地划定、分区和分区调整工作,例如:榕决山遗址群、方皇忠都城、红村遗址群、荣古城等,都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些位于区、乡的遗址尚未进行分区、标记,也未被明确认定为遗址用地。

例如,榕决山遗址景观群和中都凤凰城于1962年被特别列为国家级文物景观,但没有任何正式的排名记录。其区域划分是手工划定的。尽管这些遗址的保护区范围尚未明确界定,但居住在榕决山脚下的居民却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也不允许建造或修缮房屋。
多年来,荣城遗址一直处于类似的境地,直到最近才被允许进行相应的调整。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12月30日第4512/QD-UBND号决定关于“调整荣市荣古城保护和修复的1/500比例尺详细规划”。
除了荣市的遗址外,还有许多遗址的保护区划定仍然困难,其中包括许多国家级遗址,例如天仁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河静省南丹县,延伸至香山县和德寿县,1962年被列为国家级遗址)、林城山遗址(位于兴原县春林乡和兴城乡,同样于1962年被列为国家级遗址)、从宜禄县到荣市的黎运河遗址(2016年被列为国家级遗址)……
此外,一些地区的文物数量在保护区和现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例如琼柳县,那里有许多国家级文物,如琼多伊公社房屋遗址、上庙遗址、同春庙遗址、三梅公社房屋遗址等。

关于上述差异的原因,据省古迹管理委员会主席陈氏金芳女士称,在建立古迹记录时,特别是上世纪的古迹,没有充分预料到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许多古迹的划分范围过广,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经济规划,导致古迹的管理和保护出现诸多困难。
另一方面,过去在对遗迹进行排名时,我们主要只是划定大致范围并进行估算。由于测量是人工进行的,因此精度不高,导致面积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
许多文物在被划定为保护区时,其保护区范围往往位于长期居住和劳作的居民土地上。这给文物的管理、保护和价值推广带来了困难,同时也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例如:开展公民活动;申请建设和修缮许可证;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等等,导致申请和申诉程序旷日持久,尤其是在荣市的文物保护方面。此外,在考虑调整保护区范围的过程中,还存在《文物保护法》、《土地法》和《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的问题。
_______________
范功荣先生——义安省古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据省古迹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目前有许多古迹需要调整区域划分,但文化体育旅游部至今尚未出台关于调整古迹区域划分的具体指导方针。在一些特殊紧急情况下,文化厅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文化体育旅游部提交文件,提出调整政策建议。例如,就阮友典故居古迹而言,文化体育旅游部已发布关于调整该古迹区域划分的指导方针;预计调整后的区域面积将从2006平方米减少。2下降到近400米2。
为完成文物区划调整,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例如变更土地用途、必要时修建道路以方便地块划分等,这些工作涉及自然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建筑建设等诸多领域。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同步和积极参与,文化部门才能调整文物区划,解决与该文物相关的不足之处。总而言之,从长远来看,中央政府需要制定指导性法规,为地方调整文物保护区划创造有利的法律基础,使其既能满足文物管理、保护和价值提升的实际需求,又能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衔接。
________________
陈氏金芳女士——义安省古迹管理委员会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