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的许多家庭未经授权就竖起了禁止停车标志。
(Baonghean.vn)——人行道和道路是公共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将其据为己有。然而,许多人却擅自驱赶并随意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引发了许多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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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荣市漫步,不难看到各种形状和大小的自制“禁止停车”标志。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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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标志大多固定在大门和围栏上,但也有一些并非固定的,可以移动。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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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庭甚至把“禁止通行”的标志钉在自家门前的树干上。这种行为完全没有权限,因为根据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37条,只有省级或以上人民委员会才有权组织其管理的道路系统的交通。这包括规定禁止通行的道路、单行道、禁止停车和泊车的地点、禁止掉头的地点以及设置道路标志。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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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禁止停车的牌子都是川圹街(靠近关班立交桥)居民在街上写的。大家都知道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家门前通风,然后就以经营场所、要租房、要交税等借口……而实际上,停车的人和房主之间已经发生过不少争执。停车时贴上“禁止停车”牌的人很快就被提醒,甚至被骂了一顿,然后被赶走,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没有遵守那些人随意贴上的“禁止停车”牌子。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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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上述目的,许多业主和商店老板也会在人行道和道路上设置障碍物。(图中:河辉塔坊同维新街的一户人家摆放石头,阻止车辆停车。)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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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茂街一家商家甚至把盆栽和烂木头摆在路边,就是为了不让停车。一位司机心想,一条没有停车场、没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不把车停在人行道或马路上,还能停在哪儿?如果街上每家每户都随意立起禁止停车的标志,然后把人赶走,那司机们还能停哪儿呢?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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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和道路是国家管理的公共财产。设置禁止停车的标志和障碍物是错误的,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具备法律效力,损害了城市美观,甚至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风险……因此,职能部门和地方当局需要及时检查、提醒和处理,避免出现“自己说了算”的情况。(图:乐茂延伸街上的人们设置了与执勤职能部门相同的锥形路障)。图片: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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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司机应妥善停放车辆,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以及停车场附近居民的出行和商务活动。如有可能,应留下电话号码,以便他人在需要时联系,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对于被停放车辆阻碍通行的业主,应委婉地提醒他们“言行一致”,或如果车辆违规停放,应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切勿阻碍、侮辱或损坏车辆,以免违反法律规定。(图中:黎利坊绿景公寓附近黄义良街的一棵树干上悬挂着一块禁止通行的标志。)图片:D.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