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多项收入将被取消
第27号决议明确规定:取消工龄津贴(军人、警察、密码人员除外);领导职务津贴,党务津贴、政治和社会团体津贴、公务津贴,以及有毒危险品津贴。
自2020年7月1日起,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将按照新的基本工资水平160万越南盾/月领取工资。然而,从2021年开始,随着新的薪酬改革政策的实施,这些人员将失去许多收入来源。
2021年,许多配额将不复存在。
这是2018年5月21日越共中央委员会第27-NQ/TW号决议所阐明的精神。因此,由于目前津贴种类过多,工资外收入众多,造成不合理的开支,没有清楚地体现公共服务活动中的行政等级。
不仅如此,津贴过多还会造成岗位“水平化”,不能正确评价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无形中造成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劳动生产率、素质和效率低下。
2021年,公务员、公共雇员的多项收入将被取消。 |
因此,自2021年起,下列津贴将被取消:工龄津贴(军队、警察、密码系统除外,以确保工资与干部和公务员挂钩);领导职务津贴(因政治系统领导职务的工资等级划分而定);党政社会组织工作津贴;公务津贴(因包含在基本工资中而定);有害有毒因素津贴(因职业津贴中包括含有有毒、危险因素的工作条件而定)。
对于教师而言,2019年《教育法》第76条明确规定取消工龄津贴:教师……按照政府规定优先享受职业特殊津贴。
同时,2005年修改补充的《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工资、专业津贴、工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因此,自2020年7月1日《教育法》正式实施起,教师将不再享受工龄津贴。
因此,到2021年,将只有7项津贴继续执行,包括:兼职津贴、框架外工龄津贴、地区津贴、岗位责任津贴、流动津贴、安全和国防服务津贴、武装部队(陆军、警察、密码部队)特别津贴。
消除非工资支出
此外,中央执行委员会在该决议中还规定,将从国家预算中取消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非工资支出,如:会议津贴;起草法律文件、项目津贴;研讨会等。
同时,把油费、电话费等非工资性制度也外包出去,不把公务员、公职人员工资与非工资性政策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补充挂钩。
因此,2021年,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多项津贴及非工资收入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这些主体仅按其职务岗位领取工资和津贴,从而为薪酬改革创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