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江省(Quynh Luu)兄弟姐妹土地纠纷中存在诸多违规行为

天鸿 July 4, 2022 08:55

(Baonghean.vn)——琼江乡一户人家的合法土地突然被“神奇地”转移到他的妹妹和妹夫手中,而且没有任何明确的标志。

来自请愿书

近两年来,阮氏莲女士(62岁,琼吕乡琼江乡2组)一家人一直生活在不安定之中,随时都有被赶出家门的危险。莲女士在给义安报社的求助信中说,没有别的办法,她只能向当局报案。因为涉案人员都是家里的兄弟姐妹。莲女士的丈夫半年前去世了,莲女士和孩子们住在一所破旧的房子里,但房子在她公公的名下,公公今年95岁。至于她和丈夫的合法土地,政府突然把红皮书给了她丈夫的妹妹一家。

“为了维护亲情,为了孩子们的荣誉,我们多次做出让步。但他们还是想把我们赶到街上,把我们推向贫困,”连女士说着,泪水顺着她憔悴的脸庞滚落下来。

连女士手持104号地块的红纸。图片:Tien Hung

连女士的丈夫朱山先生是家中十个兄弟姐妹中的次子,其中七个姐妹,三个儿子。1978年,琼江公社农业合作社将地块编号104、地图编号3(BD 299)分配给了他们家,该地块位于2村的正中央。根据当时的规定,凡有两个18岁以上儿子的家庭,均可免费获得一块宅基地。当时,朱山先生和他最大的哥哥都已年满18岁,所以他们家符合资格。

大约一年后,也就是1979年初,Son先生的长兄在战场上阵亡。因此,1982年,Son先生和Lien女士经公婆同意,得以分居,并在这块土地上安居乐业。1995年,琼瑠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D 0853939,登记在册号为456 QSDD/388 QDUB,登记在户主Chu Son名下。Lien女士说:“综上所述,地块编号104、地图编号3(BD 299)的地块,显然是我和我丈夫的合法财产。”

这块104号地块是连女士的嫂子用来建商店的。图片:Tien Hung

2000年,连女士的婆婆去世,作为长子,孙先生和连女士不得不带着5个孩子到公婆家居住,既要祭拜母亲,又要照顾年迈的父亲。夫妻俩的104号地块不得不空置,让邻居们种菜。2021年初,连女士和丈夫惊讶地发现,丈夫的妹妹一家朱氏秋未经许可,就雇人在他们的土地上建造了一个商店。经过争论,连女士更惊讶地发现,丈夫的妹妹也获得了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这个证书是2004年颁发的。此外,秋女士还提交了过户文件和过户合同,但这些文件都显得含糊不清。

不确定性的迹象

阮氏莲女士表示,这些文件都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甚至还伪造了她丈夫的签名。

具体来说,在2000年制定的名为“土地转让书”的文件中,载明土地转让方为朱晋禄先生(户主)和朱山先生(长子)。土地购买方为朱氏秋女士及其丈夫黎文秋。转让书的内容只是简略地写明,该地块以1000万越南盾的价格转让给黎文秋先生和黎文秋女士。

然而,连女士认为,这份文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连女士的岳父朱丹禄先生无权出售她和丈夫的房产。此外,这块地的面积只有200平方米,却被记录为898平方米。文件还指出,这笔钱被转给了一个名叫朱禄的根本不存在的人。这份文件也未记录在当地税务记录中。值得注意的是,连女士的丈夫直到去世前都坚称他没有签署过这份文件。

连女士和孩子们目前住在一栋破旧的房子里,房子登记在她95岁公公的名下。如果104号地块归她丈夫的妹妹所有,连女士就一无所有了。照片:田洪

据记者记录,Chu Son先生在这张纸上的签名也与他家人至今保留的许多其他文件上的签名有很大不同。

随后,Thu女士的家人又提交了另一份名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文件,然而这份合同同样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Son先生去世前一直坚称他的签名是无意伪造的。此外,根据第一部分的文件,转让人是Chu Son,受让人是Le Van Tho,但在文件末尾,转让人是Le Tho,受让人是Chu Son。合同中,公社人民委员会的确认没有时间限制。该文件也没有转让价值,没有付款方式,也没有交货和收据纸。 “我老公没签字,就算我老公签字了,也不能卖。因为这块地是我和我老公的合法财产,我老公不能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卖掉。”连女士说,目前她家持有的104号地块3幅(BD 299)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合法有效的,因为主管部门在1995年10月5日签发土地证之后没有确认过任何变更。所以,104号地块3幅(BD 299)有2个土地证。

近两年来,连女士一家一直生活在不安之中,随时都有可能卷铺盖“流落街头”。照片:田洪

连女士一家用来祭拜祖先和婆婆的土地,正如两张土地使用证所示,仍然是她公公朱晋禄先生和她丈夫的弟弟朱清南的合法财产。“所以,如果第3幅地块(BD 299)104号地块属于黎文寿和朱氏秋夫妇,我们家就两手空空,没有土地可以居住,总有一天,我们家要住在桥下或市场角落里了。”连女士说道。她还补充说,为了维护家庭感情,她做出了让步,同意将104号地块赠予丈夫的妹妹,但作为回报,连女士有权继承自己现在居住的地块。尽管她和丈夫的104号地块比她和孩子们现在居住的公公名下的地块价值高得多。然而,她的姐夫们,尤其是朱氏秋女士,仍然坚决反对。与此同时,土地所有者朱晋禄先生已经95岁高龄,神志不再清醒。

谈及此事,黎春豪先生(60岁,琼江乡2村村长)表示,自己不仅担任村长多年,而且家人就住在连女士夫妇104号地块的对面,因此非常了解这块地的由来,也知道此事的经过。

“那块地是连太太和她丈夫的,政府从1995年起就给它发了红皮书。我在这里住了60年,什么都知道。且不说那些过户文件的法律问题,这些文件都模棱两可,单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连太太和她丈夫就错了,错得离谱。谁会抢走自己兄弟的地,还把他们一家人赶到街上?我不替任何人辩护,即使我和连太太一家是亲戚,我也只维护正义。朱山先生在世时,一直坚称他没有在过户文件上签过字。我也看过文件,文件上没有连山先生的签名。”郝先生说。他还说,在当地,连太太家儿女众多,丈夫又多病,家境非常困难。而他的弟弟妹妹,尤其是连太太,在当地都很有名气,事业有成。

连女士表示,土地转让不具备法律效力。图片:Tien Hung

就此案,在接到连女士及其丈夫的诉求后,琼江乡人民委员会于2021年3月组织了调解,但未果。调解记录中,司法人员还提到“由于过户手续不合法,如果诉诸法庭,土地所有权可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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