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储蓄和信用协会的破产,许多人陷入了困境。
(Baonghean.vn)——数千亿越南盾的一系列储蓄链的崩溃,导致许多人陷入困境。
商店空无一人。
在“连锁会所倒闭”现象频发的地区,尽管很多会所老板仍有偿付能力,但还是陆续宣布“破产”。
十月中旬的一个早晨,安城郡新城市场门前,熙熙攘攘的景象已不复往日。市场里,顾客寥寥的小商贩五七成群地聚在一起闲聊。他们的故事大多围绕着会馆倒闭的事,从刚刚跑路的会馆老板,到刚刚破产、无力偿还的会馆老板。旁边,还有许多紧闭的摊位。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摊主都是会馆老板的受害者。他们刚刚亏本,生意陷入困境,不得不离开,到异国他乡打工。

如今来到新城乡,不难看出这里一片荒凉。就在两年前,这个乡还被认为是安城县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如今,人民的经济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增长速度很快。
“对于我们公社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历史时期,储蓄协会的倒闭太可怕了,影响了太多的家庭”,新清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范文政先生叹息道。
据陈先生说,自从会馆接连倒闭以来,当地经济下滑严重。以前,新城市场和商店里买卖生意熙熙攘攘,如今却冷清空寂,生活变得冷清。人们不敢再花钱了。许多人失去了收入,不得不纷纷出国打工,到其他省份打工。
“第一家会所倒闭发生在2022年底。看到这位会所老板没有受到惩罚,许多其他会所老板也纷纷效仿,尽管他们仍然有能力偿还债务,但也同时宣布破产。从那时起,一连串的会所倒闭接踵而至。人们损失的金额巨大,我们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 Chinh先生补充道。

新城乡会馆倒闭的“风波”始于54岁的黎氏花(Le Thi Hoa)一家突然“失踪”。黎氏花和她的丈夫来自清化,25年前开始在新城经商。多年来,她一直是多家会馆连锁店的老板。然而,在2022年底,黎氏花从会馆成员手中骗取了数千亿越南盾,并向民间借贷后,全家悄悄离开了新城。此事让数百户人家陷入困境,在黎氏花家门前等候多日。
不过,至今,何女士一家仍然在清化老家幸福地生活着。看到何女士的案子得不到处理,许多其他会馆老板也纷纷宣布破产。
昂贵的教训
不仅在新城,德城、合城、山城等乡也陷入了类似的境地。在合城乡,许多原本富裕的家庭,却因为会馆的倒闭而突然负债累累。他们都是丁凤村一位44岁会馆老板的受害者。此人曾向数百人收取会费,却在2022年10月突然宣布破产。60多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一年过去了,至今仍有许多居民定期聚集在会馆老板家门前,要求讨回欠款。合清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何孟灵表示,此次事件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全和秩序。许多愤怒的民众经常聚集到会馆老板家,要求讨回欠款,甚至发生了冲突。
据区议员介绍,会馆老板拿到区政府的钱后,在荣市买了地,给两个孩子盖了房子,买了两辆车供父子俩使用,还投资购买了多块地皮,还在银行存了钱。然而,最近,会馆老板一家却悄悄地把大部分资产转移给他人,并从银行取走了存款……

鉴于储蓄信用社倒闭事件频发,众多参与者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越南公安部近期向公众发出警告。公安部表示,尽管越南并未禁止此类活动,但此类活动始终会给参与者带来诸多风险。因此,民众在参与储蓄信用社活动时,需要明确风险,并保持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盗取资产。
公安部表示,此类活动基于信任和关系,是一种惯常行为。因此,参与者往往缺乏警惕。另一方面,与其他类型的贷款和储蓄不同,会所的拥有者无需抵押品。尽管法律规定参与会所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可能需要公证,但参与者主要以口头和手写文件的形式达成协议。当会所倒闭时,会所或诈骗分子会侵占财产,参与者很难获得全额赔偿。
此外,这是一种自发活动,通常不公开;虽然参与者人数众多,但他们彼此之间了解甚少,对协会所有者的经济状况和宗旨知之甚少。协会所有者也没有向参与者提供完整的信息(甚至带有欺骗性,无视参与者查看自身信息的权利),也没有按规定向公社级人民委员会报告。
此类活动基于信任、自我约束机制(通常控制者和运营者是会主、宗族),但如果参与者众多,该机制就会暴露其局限性。尤其对于那些缺乏警惕性、对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不甚了解的参与者而言。许多宗族主会利用其声誉、关系或支付高额利息来吸引众多参与者,甚至超过《民法典》的利息支付规定。会主、宗族往往不履行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不诚实地提供宗族信息,不依法履行报告、权利和义务。
会成员可以收会费,并分期收取利息。有时,会主有意诈骗,因此可以支付高额利息。参与者缴纳会费,甚至诱骗亲属加入后,会众就会卷款潜逃。当他们筹集到足够多的资金后,会众就会卷款潜逃。
公安部刑警局建议:民众应仔细研读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利息不得超过20%/年(即约1.6%/月),清楚了解政府第19/2019号法令所规定的社团所有人、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社团所有人、成员向社团出资的法律责任。民众应仔细研究社团所有人的身份,以便在向社团出资时能够信赖。仔细研究拟参加的社团的活动,可要求社团所有人出示或复印,查看参加人数、社团记录簿、出资额,研究社团所有人、成员向社团出资的经济状况,以评估风险程度,并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提供解决服务;准备好会、社协议书,并申请公证。如果族长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族系,或族系贡献金额达1亿或以上,族长必须通知乡镇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管理、监督、预防和处理违规行为。当发现多个族长族系断裂或大量成员脱离家族等情况时,必须通知地方当局,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