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储蓄和信用协会的破产,许多人陷入了困境。
(Baonghean.vn)——数千亿越南盾的一系列储蓄链的崩溃,导致许多人陷入困境。
商店空无一人。
在发生“连锁倒闭”的地区,一系列会馆老板宣布“破产”,尽管其中许多人仍有偿付能力。
十月中旬的一个早晨,安城郡新城市场门前,昔日熙熙攘攘的景象已不复当年。市场里,顾客寥寥的小商贩五七成群地聚在一起闲聊。他们的故事大多围绕着会馆倒闭的问题,这个会馆的老板跑路了,那个会馆的老板破产了,无力偿还。旁边,许多摊位紧闭着。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些店主都是会馆老板的受害者。钱亏了,生意不好做,他们不得不远走他乡,去外地打工。

这几天来到新城乡,不难看到一片荒凉景象。就在两年前,这个乡还算是安城县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如今,人民的经济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增长速度很快。
“对于我们公社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历史时期,储蓄协会的倒闭太可怕了,影响了太多的家庭”,新清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范文政先生叹息道。
据陈先生说,自从会馆接连倒闭以来,当地经济下滑严重。以前,新城市场和商店里买卖生意熙熙攘攘,如今却冷清空寂,生活变得冷清。人们不敢再花钱。许多人失去了收入,不得不跑到国外打工,到其他省份打工。
“第一家会所倒闭发生在2022年底。看到这位会所老板没有受到惩罚,许多其他会所老板也纷纷效仿,尽管他们仍然有能力偿还债务,但也同时宣布破产。此后,一连串的会所倒闭接踵而至。人们损失的金钱数额巨大,我们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 Chinh先生补充道。

新城乡会馆倒闭“风波”的起因是黎氏花(54岁)一家的突然“失踪”。黎氏花夫妇来自清化省,25年前开始在新城经商。多年来,她一直是多家会馆连锁店的老板。然而,2022年底,黎氏花一家在向会友收取了数千亿越南盾,并向民间借贷后,悄然离开了新城。此事让数百户人家陷入困境,在黎氏花家门前等候多日。
然而,至今,何女士一家仍然在清化老家幸福地生活着。看到何女士的案子得不到处理,许多其他会馆老板也纷纷宣布破产。
昂贵的教训
不仅在新城,德城、合城、山城等乡也陷入了类似的境地。在合城乡,许多原本富裕的家庭,却因为会馆的倒闭而突然负债累累。他们都是丁凤村44岁会馆老板的受害者。此人曾向数百人追讨会费,却在2022年10月突然宣布破产。60多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一年过去了,至今仍有许多居民定期聚集在会长家门前,要求讨回公款。合盛乡党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何孟灵表示,此次事件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全和秩序。许多愤怒的民众经常聚集到会长家门前讨回公款,甚至发生了冲突。
据区议员介绍,会馆老板拿到区政府的钱后,在荣市买了地,给两个孩子盖了房子,买了两辆车给父子俩用,还投资购买了多块地皮,还在银行存了钱。然而,最近,会馆老板一家却悄悄地把大部分资产转移给他人,还把银行里的钱取走了……

鉴于储蓄信用社(HUI)违规案件频发,众多参与者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越南公安部近日向公众发出警告。公安部表示,尽管越南并未禁止此类活动,但参与者始终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民众在参与储蓄信用社(HUI)时需明确风险,提高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窃取财产。
公安部表示,此类活动基于信任和关系,是一种惯常做法。因此,参与者往往缺乏警惕。另一方面,与其他类型的贷款和储蓄不同,会所的所有者无需抵押。尽管法律规定参与会所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可能需要公证,但参与者主要以口头和手写文件的形式达成协议。当会所倒闭时,他们或诈骗分子会侵占财产,参与者不太可能获得全额赔偿。
此外,这类活动属于自发性活动,通常不公开;参与者人数众多,但彼此了解甚少,对会馆或会主的经济状况和宗旨知之甚少。会馆或会主也没有向参与者提供充分的信息(甚至带有欺骗性,无视参与者查阅信息的权利),也没有按规定向公社级人民委员会报告。
此类活动建立在信任和自我约束机制之上(通常控制者和运营者是会主、宗族),但如果参与者众多,这种机制就会暴露出其局限性。尤其对于那些缺乏警惕性、对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不甚了解的参与者而言。许多宗族主会利用其名声、关系或支付高额利息来吸引众多参与者,甚至超过《民法典》规定的利息支付标准。会主、宗族往往不履行书面协议、口头协议,不诚实地提供宗族信息,不依法履行报告、权利和义务。
会友可以分期领取会费并获得利息。有时,会主有意诈骗,因此可以支付高额利息。会友们缴纳会费,甚至诱骗亲属入会,当积累到足够多的钱财后,会友们就会卷款潜逃。
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建议:民众应仔细研读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利息不得超过20%/年(即约1.6%/月),清楚了解政府第19/2019号法令所规定的社团组织者、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社团组织者、出资成员的法律责任。民众应仔细研究社团组织者的个人背景,以便在向社团组织出资时能够信赖。仔细研究拟参加社团的活动,可要求社团组织者出示或复印,查阅参加人数、社团记录簿、出资金额,研究社团组织者、出资成员的经济状况,以评估风险程度,并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提供解决途径;准备会、会协议等文件,并申请公证。如果族长管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族系或族系贡献金额达1亿或以上,族长必须通知乡级人民委员会进行审查、管理、监督、预防和处理违规行为。当发现多个族长族系断裂或大量成员脱离家族等情况时,必须通知地方当局,以便及时掌握和解决。